「佛教」法的意义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佛教」法的意义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法的意义
佛法僧三宝。佛依法而证悟成佛。僧因住持正法而为人天师范。故三宝以法为中心。以法为尊贵。 法。梵语‘达磨’。意译为‘轨则’。法的定义很多。广义而言。泛指宇宙万有。亦即世间的森罗万象。大到高山海洋。小到微尘砂粒。乃至我人的精神、思想、观念、见解等。都称为‘法’。所以。一朵花、一颗树。一桌一椅、一人一事。乃至一个念头等。都称之为
佛学常识题
‘法’。本课所讲的是三宝中的法宝──‘佛法’。 ‘佛法’是佛陀所体证。所宣说的真理。但非佛陀所创造。《大智度论》说
赵朴初佛学常识
:‘从缘生之法。无本性。无自性故。即是毕竟空。是毕竟空。从本以来。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杂阿含经》卷十二也说:‘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因为‘法住法界’。因此真理的‘法’无所不遍。无所不在;佛陀以‘正法’为身。所以‘法身’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亘古
佛学常识100题
今而不变。历万劫而常新。以世间人的观点来看。三藏①十二部经教才是佛法。然而人人皆有佛性。因此每个人的自心本性无不具足一切清净‘法性’。故说学佛应该反求自心。切莫心外求法。 法的意义。一般通指‘任持自性’与‘轨生物解’二义: 一、任持自性:指‘法’能保任执持自体性相而不变不失。例如。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自体性相。花草树木有花草树木的自体性相。一切万法都各自具有‘任持自性’的特点。不会混淆不清。 二、轨生物解:指‘法’皆有一定的规则。能够使我们对事物生起了解、认识。就轨生物解的意义来说。‘法’乃指认识的标准、规范、法则、道理、教理、真理、善行等。 此外。《自在王菩萨经》卷上说:‘法者。即是法性义;法性者。是不生性义;不生者。是毕竟不起不作义;义者。是不可说义。何以故?以语说法。法不在语中。是故以语示义。有所示说。皆非语非说。有所分别。有所说者。即非佛法。无分别。无所说。即是佛法。是故言无说是佛法。’ 法的内容虽然无量无边。然总括来说。不出有为与无为、善与不善、色与心、有漏与无漏、染与净、世间与出世间、可见与不可见、心相应与心不相应、小乘与大乘的分别。就法的分类而言。最常用来赅括诸法者。有俱舍宗的五位七十五法以及唯识宗的五位百法。 根据经典记载。‘佛法’为佛陀及佛弟子、天人、仙人、化人等五人所说。佛陀说法。旨在帮助众生找回真如佛性;若将真如喻为明月。则佛法即为标月之指。因此。学佛要能‘因指见月’。千万不能执著「指头’。若执着于‘标月之指’。反遮蔽心眼而见不到‘月亮’
数字开头的佛学常识有哪些
。故《金刚经》云:‘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佛陀所宣说的佛法。例如四圣谛、三法印、十二因缘、空性等。都是佛教的真理。所谓真理。必须具备普遍如是、必然如是、本来如是
佛学常识300条
、永恒如是等四个条件。譬如‘有生必然有死’。古今中外。含识有情。人人莫不如此。此即合乎普遍性、必然性、平等性、永恒性的真义。 ‘佛法’。是佛陀所觉悟的真理;‘佛教’。则指佛陀的教导、开示。佛教讲的一切道理。称为佛学。或称佛教学。佛学包含三藏十二部经典与八万四千种修行方法。是一门伟大、丰富、深奥的学问。广义的佛学。含摄教、理、行、果等四法。教法与理法是理论的。行法与果法是实践的。二者不偏不倚。 《心地观经》说:‘法宝能破一切生死之牢狱。犹如金刚。能坏万物;法宝能照痴闇众生。犹如日光。普照世界;法宝能与众生喜乐。犹如天乐。乐诸天人;法宝能使众生渡彼岸。犹如坚牢大船;法宝能破世魔。证无上菩提。犹如金刚甲胄;法宝能割断生死。脱离系缚。犹如智慧利剑;法宝能运载众生出火宅。犹如宝车;法宝能照破三途之黑暗。犹如明灯;法宝善诱众生达宝所。犹如险路之导师;是名法宝不思议之恩。’ 佛法是宇宙人生恒常不变的真理。依之而行。可以绝思虑。去缠缚。得自在;可以使众生离苦得乐。转迷为悟。超凡入圣;可以成等正觉。到达涅槃彼岸。是故佛陀说:‘我初成道。观谁可敬可赞。无过于法。法能成立一切凡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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