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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佛教的“不犯国制”思想
佛陀在各种戒律经典中,特别教导弟子们“不作国贼,不谤国王,不漏国税,不犯国制”,要
不作国贼:
所谓不作国贼就是不作卖国贼,即不可以做伤害国家社会、也不做对不起人民群众的事情。
《梵网经》说:“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而菩萨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意思是说,作为佛教徒不得为了名闻利养,有通敌叛国和卖国的行为。换句话说,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不得进行破坏祖国统一,搞分裂闹独立的活动。如果与境外分裂分子勾结,企图作危害国家的事情,此人不仅是国贼,也是佛门的罪人。
我国近代佛教高僧印光大师曾对充当日本汉奸的人公开痛斥道:“日人以豺狼之心,欲吞吾国。吾国许多人私爱日人之贿,为彼作走狗,致彼之凶势益大。使无人为彼用,决不至有如此之横暴也。”(《印光大师文钞》上册)对汉奸卖国贼助纣为虐的行径进行严厉的谴责。
不谤国主:
一个团体的领导人,他纵然有过,不能毁谤。为什么?一个团体,人数愈多影响愈大。你要是毁谤他,说他的过失,这个团体里
由此可知,决不能毁谤国主。一个国家领导人,不可以毁谤。你叫人民对他丧失信心,这个社会国家马上产生动乱,这
古德常说:“受人滴水之恩,常思涌泉为报”。你要真正得到大众的爱戴,大众的欢迎,大众的拥护,你就要懂得知恩报恩。他人的缺点,我绝不放在心上。他人对我的误会,心里头一扫干净,我只记住他对我的恩德,他对我的好处,念念感恩,念念赞叹。这样做人,无往而不利,谁都欢迎你爱戴你,没有一个人不愿意接纳你。毁谤别人,带来的是人人对你防范,人人对你不尊重,不敢接触你。
不漏国税:
所谓不漏国税,就是不逃税漏税的意思。国税是全国人所纳的税,不管你漏多少,罪都是非常重。你要是在中国有十几亿人,那这十几亿都是你的债主,你什么时候能还得清?
自古以来,无论哪个国家,国民对国家有纳税的义务。作为佛教徒也不例外。《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贩卖,不输官税,盗弃去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所以,佛弟子不尽义务纳税,不仅犯法也犯戒。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建设国家的根本保证,所以纳税是造福社会、造福人群,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
或许有人认为,佛制这条戒是针对在家佛教徒的,与出家僧人无关。因为出家僧人既不经营也无财物,无从纳税,故不需持这条戒。对此,《摩诃僧祇律》特别提醒有人利用出家人的特殊身份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有比丘与估客共道行,比丘有大徒众。时估客便语一比丘言:汝师大德至关税处谁敢检校,汝为我持此物,寄著汝师衣囊中过此稅处。是弟子即然许,持其所寄物著师囊中,是弟子得越比尼罪。”
意思是说,有一商人为了逃避关税,让一法师的弟子把物品藏在法师的包裹中,通过税关,达到逃税的目的。如果僧人明知这样做是逃税的行为,还帮他人带,就是犯戒有罪,所以不可不慎。
不犯国制:
所谓不犯国制,就是要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制度和善良风俗习惯。《优婆塞戒经》说:“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犯国制,是优婆塞得失意罪。”
已受戒的在家佛弟子,应该知晓既然是国民,有应享的权利,也有应尽的义务,遵守国制和法规,即为义务之一。如果犯了国家的制度或法规,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要背负佛教的戒罪。在家佛教徒尚且如此,何况出家僧人,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由此可见,遵守世间法律是受持佛教戒律的内容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其前提。
换而言之,触犯法律的行为也必然是触犯戒律的行为。因此,无论在家佛弟子,还是出家僧人,不仅要加强自身的潜心苦修,还要自觉遵守国家各种规章法制,拥护尊敬各级领导人,不做有害祖国和人民的事
中国历史上有「三武灭佛」事件,皇帝对佛法产生误会,听了别人的建议把佛教消灭。佛教徒(在家的或出家的)从来没有抗议?你毁灭,我遵守,不违背国主的命令,不违背国家的法律。能不能灭得掉?其实佛法是灭不掉,为什么?历史自有评判。
换了一个皇帝之后,皇帝想想,佛教徒这样守法,值得尊敬,他就提倡佛法了。如果国家下个命令禁止佛法,你处处抗争,代代帝王都知道这桩事情,这个佛教徒不是好人,应当要把它消灭,为什么?不守法。守法,是拯救佛法。抗争,那真正叫消灭佛法。(文、图:灵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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