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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沙弥律仪要略
沙弥律仪要略菩萨戒弟子 云栖寺沙门 祩 宏 辑 梵语沙弥。此云息慈。谓息恶行慈。息世染而慈济众生也。亦云勤策。亦云求寂。律仪者。十戒律诸威仪也。上篇 戒律门 佛制出家者。五夏以前专精戒律;五夏以后方乃听教参禅。是故沙弥剃落。先受十戒。次则登坛受具。今名为沙弥。而本所受戒。愚者茫乎不知;狂者忽而不学。便拟躐(liè)等。罔意高远。亦可慨矣。因取十戒。略解数语。使蒙学知所向方。好心出家者。切意遵行。慎勿违犯。然后近为比丘戒之阶梯。远为菩萨戒之根本。因戒生定。因定发慧
佛学常识100首
。庶几成就圣道。不负出家之志矣。若乐广览。自当阅律藏全书。后十戒。出沙弥十戒经。佛敕(chì)舍利弗。为罗睺罗说。 一曰不杀生。 解曰:上至诸佛、圣人、师僧、父母。下至蜎飞蠕动、微细昆虫。但有命者。不得故杀。或自杀。或教他杀。或见杀随喜。广如律中。文繁不录。经载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暖以绵絮。养以腻物。恐其饥冻而死也。乃至滤水覆灯。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微类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复加伤害可乎?故经云:“施恩济乏。使其得安。若见杀者。当起慈心。”噫。可不戒欤! 二曰不盗。 解曰:金银重物。以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若常住物。若信施物。若僧众物。若官物。民物。一切物。或夺取。或窃取。或诈取。乃至偷税冒渡等。皆为偷盗。经载:“一沙弥盗常住果七枚;一沙弥盗众僧饼数番(fān);一沙弥盗众僧石蜜少分。俱堕地狱。”故经云:“宁就断手。不取非财。” 噫。可不戒欤! 三曰不淫。 解曰:在家五戒。惟制邪淫;出家十戒。全断淫欲。但干犯世间一切男女。悉名破戒。《楞严经》载宝莲香比丘尼。私行淫欲。自言淫欲非杀非盗。无有罪报。遂感身出猛火。生陷地狱。世人因欲。杀身亡家。出俗为僧。岂可更犯!生死根本。欲为第一。故经云:“虽淫泆(yì)而生。不如贞洁而死。” 噫。可不戒欤! 四曰不妄语。 解曰:妄语有四:一者妄言。谓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虚妄不实等。二者绮语。谓妆饰浮言靡语。艳曲情词。导欲增悲。荡人心志等。三者恶口。谓粗恶骂詈(lì)人等。四者两舌。谓向此说彼。向彼说此。离间恩义。挑唆斗争等。乃至前誉后毁。面是背非;证入人罪。发宣人短。皆妄语之类也。若凡夫自言证圣。如言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等。名大妄语。其罪极重。余妄语。为救他急难。方便权巧。慈悲利济者不犯。古人谓:“行己之要。自不妄语始。”况学出世之道乎?经载:沙弥轻笑一老比丘。读经声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罗汉。因教沙弥急忏。仅免地狱。犹堕狗身。恶言一句。为害至此。故经云:“夫士处世。斧在口中。所以斩身。由其恶言。” 噫。可不戒欤! 五曰饮酒。 解曰:饮酒者。谓饮一切能醉人之酒。西域酒有多种:甘蔗、葡萄。及与百花。皆可造酒。此方只有米造。俱不可饮。除有重病。非酒莫疗者。白众方服。无故一滴不可沾唇。乃至不得齅酒。不得止酒舍。不得以酒饮人。仪狄造酒。禹因痛绝;纣作酒池。国以灭亡。僧而饮酒。可耻尤甚。昔有优婆塞。因破酒戒。遂并余戒俱破。三十六失。一饮备焉。过非小矣。贪饮之人。死堕沸屎地狱。生生愚痴。失智慧种。迷魂狂药。烈于砒(pī)鸩(zhēn)。故经云:“宁饮烊铜。慎无犯酒。” 噫。可不戒欤! 六曰不著香花鬘(màn)。不香涂身。 解曰:花鬘者。西域人贯花作鬘。以严其首。此土则缯绒金宝。制饰巾冠之类是也。香涂身者。西域贵人。用名香为末。令青衣摩身。此土则佩香、熏香、脂粉之类是也。出家之人。岂宜用此?佛制三衣。俱用粗疏麻布。兽毛蚕口。害物伤慈。非所应也。除年及七十。衰颓之甚。非帛不暖者。或可为之。余俱不可。夏禹恶衣。公孙布被。王臣之贵。宜为不为。岂得道人。反贪华饰?坏色为服。粪扫蔽形。固其宜矣。古有高僧。三十年著一緉(liǎng)鞋。况凡辈乎?噫。可不戒欤! 七曰不歌舞倡妓。不往观听。 解曰;歌者。口出歌曲;舞者。身为戏舞;倡妓者。谓琴、瑟、箫管之类是也。不得自作。亦不得他人作时。故往观听。古有仙人。因听女歌。音声微妙。遽(jù)失神足。观听之害如是。况自作乎?今世愚人。因法华有琵琶、铙(náo)、钹(bó)之句。恣学音乐。然法华乃供养诸佛。非自娱也。应院作人间法事道场。犹可为之。今为生死。舍俗出家。岂宜不修正务。而求工技乐?乃至围棋、陆博、骰(tóu)掷、摴(shū)蒱(pú)等事。皆乱道心。增长过恶。噫。可不戒欤! 八曰不坐高广大床。 解曰:佛制绳床。高不过如来八指。过此即犯。乃至漆彩雕刻。及纱绢帐褥之类。亦不宜用。古人用草为座。宿于树下。今有床榻。亦既胜矣!何更高广。纵恣幻躯?胁尊者。一生胁不著席。高峰妙禅师。三年立愿不沾床凳;悟达受沉香之座。尚损福而招报。噫。可不戒欤! 九曰不非时食。 解曰:非时者。过日午。非僧食之时分也。诸天早食。佛午食。畜生午后食。鬼夜食。僧宜学佛。不过午食。饿鬼闻碗钵声。则咽中火起。故午食尚宜寂静。况过午乎?昔有高僧。闻邻房僧。午后举爨(cuàn)。不觉涕泣。悲佛法之衰残也。今人体弱多病。欲数数食者。或不能持此戒。故古人称晚食为药石。取疗病之意也。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饿鬼苦。常行悲济。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庶几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弥重。噫。可不
佛教佛学基本常识
戒欤! 十曰不捉持生像金银宝物。 解曰:生即金也;像。似也。似金者银也。谓金色生本自黄。银可染黄似金也。宝者。七宝之类也。皆长贪心。妨废道业。故佛在世时。僧皆乞食。不立烟爨。衣服房舍。悉任外缘。置金银于无用之地。捉持尚禁。清可知矣。锄金不顾。世儒尚然。释子称贫。畜财奚用?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入丛林。或住庵院。或出远方。亦未免有金银之费。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他贫乏。常行布施。不营求。不畜积。不贩卖。不以七宝妆饰衣器等物。庶几可耳。如或不然。得罪弥重。噫。可不戒欤!——沙弥律仪要略卷上终下篇 威仪门 佛制沙弥年满二十。欲受具足戒时。若问不能具对沙弥事者。不应与具足戒。当云:“卿作沙弥。乃不知沙弥所施行。沙门事大难作。卿且去熟学。当悉闻知。乃应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人谓佛法易行。沙门易作。”故当先问。以下条则。于沙弥威仪诸经。及古清规。今沙弥成范中节出。又宣律师行护律仪。虽诫新学比丘。有可通用者。亦节出。良以末法人情。多诸懈怠。闻繁则厌。由是删繁取要。仍分类以便读学。间有未备。从义补入一二。其有乐广览者。自当检阅全书。 敬大沙门 第一 不得唤大沙门字。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不得转行说大沙门过。不得坐见大沙门过不起;除读经时、病时、剃发时、饭时、作众事时。《行护》云:“五夏以上。即阇黎位。十夏以上。即和尚位。”虽比丘事。沙弥当预知之。 事师 第二 欲入户。当先三弹指。若有过。和尚、阿阇黎教诫之。不得还逆语。视和尚、阿阇黎。当如视佛。若使出不净器。不得唾。不得怒恚。若礼拜。师坐禅不应作礼。师经行不应作礼。师食、师说经、师梳齿、师澡浴、师眠息等。俱不应作礼。师闭户。不应户外作礼。欲入户作礼。应弹指三遍。师不应。应去。持师饮食。皆当两手捧。食毕佥(qiān)器。当徐徐。侍师不得对面立。不得高处立。不得太远立。当令师小语得闻。不费尊力。若请问佛法因缘。当整衣礼拜。合掌胡跪;师有语。澄心谛听。思惟深入。若问家常事。不须拜跪。但端立师侧。据实申白。师若身心倦。教去应去;不得心情不喜。现于颜色。凡有犯戒等事。不得覆藏。速诣师哀乞忏悔;师许。则尽情发露。精诚悔改。还得清净;师语未了。不得语。不得戏坐师座。及卧师床。著师衣帽等。为师驰达书信。不得私自拆看。亦不得与人看。到彼有问。应答。则实对;不应答。则善辞却之;彼留。不得便住。当一心思师望归。师对宾。或立常处。或于师侧。或于师后。必使耳目相接。候师所须。师疾病。一一用心调治房室、被褥、药饵、粥食等。持衣授履。洗浣(huàn)烘晒等。具于律中。兹不繁录。 附:凡侍师。不命坐。不敢坐;不问。不敢问。除自有事欲问。凡侍立。不得倚壁靠桌。宜端身齐足侧立。欲礼拜。若师止之。宜顺师命勿拜。凡师与客谈论。涉道话。益身心者。皆当记取。师有所使令。宜及时作办。不得违慢。凡睡眠。不得先师。凡人问师讳。当云上某字下某字。凡弟子。当择明师。久久亲近。不得离师太早;如师实不明。当别求良导。设离师。当忆师悔。不得纵情自用。随世俗流。行不正事。亦不得住市井闹处。不得住神庙。不得住民房。不得住近尼寺处。不得与师各住。而行世法中一切恶事。 随师出行 第三 不得过历人家。不得止住道边。共人语。不得左右顾视。当低头随师后。到檀越家。当住一面。师教坐应坐。到他寺院。师礼佛或自礼。不得擅自鸣磬。若山行。当持座具随之。若远行。不得相离太远。若渡水。当持杖徐试浅深。持瓶携锡等。具如律中。文繁不录。 附:若偶分行。约于某处会。不得后时。师受斋。当侍立出生;斋毕。当侍立收贝亲 。 入众 第四 不得争座处。不得于座上。遥相呼语笑。众中有失仪。当隐恶扬善。不得伐劳。显己之功。凡在处。睡不在人前。起不在人后。凡洗面。不得多使水。擦牙吐水。须低头引水下。不得喷水溅人。不得高声鼻涕、呕吐。不得于殿塔。及净室、净地、净水中涕唾。当于僻处。吃茶汤时。不得只手揖人。不得向塔洗齿。及向和尚、阿阇黎等。凡闻钟声。合掌默念云:“闻钟声。烦恼轻;智慧长。菩提生;离地狱。出火坑;愿成佛。度众生。唵。伽啰帝耶。娑诃。”不得多笑;若大笑。及呵欠。当以衣袖掩口。不得急行。不得将佛灯私就己用。若燃灯。当好以罩密覆。勿令飞虫投入。供佛毕。取开圆者。不得先齅;除萎者。方供新者;萎者。不得弃地践踏。宜置屏处。不得闻呼不应;凡呼。俱宜以念佛应之。凡拾遗物。即当白知事僧。 附:不得与年少沙弥结友。不得三衣苟简。不得多作衣服。若有余当舍。不得办精致绦(tāo)拂、玩器等。妆点江湖。取笑识者。不得著色服。及类俗人衣饰等。不得不净手搭衣。凡上殿。须束缚裤袜。不得放意自便。不得闲走。不得多言。不得坐视大众劳务。避懒偷安。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果、蔬菜。一切饮食及一切器物等。不得谈说朝廷公府政事得失。及白衣家长短好恶。凡自称。当举二字法名。不得云我。及小僧。不得因小事争执;若大事难忍者。亦须心平气和。以理论辩;不可。则辞而去。动气发粗。即非好僧也。 随众食 第五 闻揵搥(chuí)声。即当整衣服。临食咒愿。皆当恭敬。出生饭。不过七粒。面不过一寸。馒头不过指甲许。多则为贪。少则为悭。其余蔬菜、豆腐不出。凡出生。安左掌中。想念偈云:“汝等鬼神众。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凡欲食。作五观想:一、计功多少。量彼来处;二、忖己德行。全缺应供;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四、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五、为成道故。方受此食。无呵食好恶。不得以食私所与。若摘与狗。来益食。不得言不用。若己饱。当以手让却之。不得爪头。使风屑落邻钵中。不得含食语。不得笑谈杂话。不得嚼食有声。如欲挑牙。以衣袖掩口。食中或有虫蚁。宜密藏掩之。莫令邻单见。生疑心。当一坐食。不得食讫离座。更坐食。不得食讫。以手指刮碗钵食。凡食不得太速。不得太迟。行食未至。不得生烦恼。或有所需。默然指授。不得高声大唤。不得碗钵作声。不得食毕先起。若违僧制。闻白槌。不得抗拒不服。饭中有谷。去皮食之。不得见美味生贪心。恣口食。不得偏众食。 礼拜 第六 礼拜不得占殿中央。是住持位。有人礼佛。不得向彼人头前迳过。凡合掌。不得十指参差。不得中虚。不得将指插鼻中。须平胸高低得所。不得非时礼拜。如欲非时礼。须待人静时。师礼佛。不得与师并礼。当随师后远拜。师拜人。不得与师同拜。在师前。不得与同类相礼;在师前。不得受人礼。己手持经像。不得为人作礼。 附:凡礼拜。须精诚作观。教列七种礼。不可不知。 听法 第七 凡遇挂上堂牌。宜早上堂。莫待法鼓大擂。整理衣服。平视直进。坐必端严。不得乱语。不得大咳唾。 附:凡听法。须闻而思。思而修。不得专记名言。以资笑柄。不得未会称会。入耳出口。年少沙弥。戒力未固。宜更学律。不得早赴讲筵。 习学经典 第八 宜先学律。后学修多罗。不得违越。凡学一经。须先白师。经完更白别学某经。不得口吹经上尘。不得经案上。包藏茶末杂物。人阅经。不得近彼案前经行。凡经籍损坏。宜速修补。沙弥本业未成。不得习学外书、子史、治世典章。 附:不得拣应赴道场经习学。不得习学
佛学常识什么是甘露丸
伪造经典。不得习学命书、相书、医书、兵书、卜筮书、天文书、地理书、图谶(chèn)书。乃至炉火黄白、神奇鬼怪符水等书。不得习学宣卷打偈。不得习学外道书
佛学常识太虚豆瓣
。除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可以涉猎。然勿生习学想。不得习学诗词。不得著心学字求工。但书写端楷足矣。不得污手执持经。对经典如对佛。不得戏笑。不得案上狼藉卷帙(zhì)。不得高声动众。不得借人经看不还。及不加爱重。以致损坏。 入寺院 第九 凡入寺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左先左足。缘右先右足。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不得无故登塔。入殿塔。当右绕。不得左转。不得殿塔中涕唾。绕塔。或三匝、七匝。乃至十百匝。须知遍数。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 入禅堂随众 第十 单上不得抖衣被。作声扇风。使邻单动念。下床默念偈云:“从朝寅旦直至暮。一切众生自回护。若于足下丧身形。愿汝即时生净土。”不得大语高声。轻手揭帘。须垂后手。不得拖鞋作声。不得大咳(嗽)作声。不得邻单交头接耳。讲说世事。或有道伴亲情相看。堂中不得久话。相邀林下水边。乃可倾心谈论。若看经。须端身澄心默玩。不得出声。二板鸣。即宜早进堂。归位默念偈云:“正身端坐。当愿众生。坐菩提座。心无所著。” 附:不得穿堂直过。上单下单。俱当细行。勿令邻单动念。不得单上写文字。除众看经教时。不得单上相聚。摆茶夜坐杂话。不得单上缝补衣被。不得眠卧共邻单说话动众。 执作 第十一 当惜众僧物。当随知事者教令。不得违戾(lì)。凡洗菜。当三易水。凡汲水。先净手。凡用水。当谛视有虫无虫。有以密罗滤过方用。若严冬。不得早滤水。须待日出。凡烧灶。不得燃腐薪。凡作食。不得带爪甲垢。凡弃恶水。不得当道。不得高手扬泼。当离地四五寸。徐徐弃之。凡扫地。不得逆风扫。不得聚灰土。安门扇后。洗内衣。须拾去虮虱方洗。夏月用水盆了须覆。若仰即虫生。 附:不得热汤泼地上。一切米面蔬果等。不得轻弃狼藉。须加爱惜。 入浴 第十二 先以汤洗面。从上至下。徐徐洗之。不得粗躁以汤水溅邻人。不得浴堂小遗。不得共人语笑。不得洗僻处。凡有疮癣。宜在后浴;或有可畏疮。尤宜回避。免刺人眠。不得恣意久洗。妨碍后人。 附:脱衣著衣。安祥自在。浴前先洗净。须细行。不得以洗净水入浴釜。汤冷热。依例击梆。不得大唤。 入厕 第十三 欲大小便。即当行。莫待内逼仓卒。于竹竿上。挂直裰(duō)。折令齐整。以手巾或腰绦系之。一作记认。二恐堕地。须脱换鞋履。不可净鞋入厕。至。当三弹指。使内人知。不得迫促内人使出。己上。复当三弹指。默念云:“大小便时。当愿众生。弃贪瞋痴。蠲(juān)除罪法。”不得低头视下。不得持草画地。不得努气作声。不得隔壁共人说话。不得唾壁。逢人不得作礼。宜侧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系衣带。便毕。当净澡手。未澡。不得持物。洗手默念云:“以水盥掌。当愿众生。得清净手。受持佛法。唵。主迦啰耶。娑诃。” 附:若小解。要须收起衣袖;又不可著褊衫小解。 睡卧 第十四 卧须右胁。名吉祥睡。不得仰、覆卧。及左胁卧。不得与师同室同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亦不得与同事沙弥共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凡挂鞋履小衣等。不得过人头面。 附:不得脱里衣卧。不得床上笑语高声。不得圣像及法堂前。携溺器过。 围炉 第十五 不得交头接耳说话。不得弹垢腻火中。不得烘焙鞋袜。不得向火太久。恐妨后人。稍暖便宜归位。 在房中住 第十六 更相问讯。须知大小。欲持灯火入。预告房内知云:“火入”;欲灭灯火。预问同房人:“更用灯否”?灭灯火。不得口吹。念诵不得高声。若有病人。当慈心始终看之。有人睡。不得打物作响。及高声语笑。不得无故入他房院。 到尼寺 第十七 有异座方坐。无异座不得坐。不得为非时之说。若还。不得说其好丑。不得书疏往来。及假借、裁割、洗浣等。不得手为净发。不得屏处共坐。 附:无二人。不得单进。不得彼此送礼。不得嘱托尼僧。入豪贵家化缘。及求念经忏等。不得与尼僧结拜父母姊妹道友。 至人家 第十八 有异座当坐。不宜杂坐。人问经。当知时。慎勿为非时之说。不得多笑。主人设食。虽非法会。亦勿失仪轨。无犯夜行。不得空室
佛学常识 怎样念佛
内。或屏处。与女人共坐共语。不得书信往来等。同前。若诣俗省亲。当先入中堂礼佛。或家堂圣像。端庄问讯。次父母、眷属等。一一问讯。不得向父母说师法严、出家难、寂寥淡薄、艰辛苦屈等事。宜为说佛法。令生信增福。不得与亲俗小儿等。久坐、久立、杂话、戏笑;亦不得问候族中是非、好恶。若天晚作宿。当独处一榻。多坐少卧。一心念佛。事讫即还。不得留连。 附:不得左右邪视。不得杂语。若与女人语。不得低声密语。不得多话。不得诈现威仪。假妆禅相。求彼恭敬。不得妄说佛法。乱答他问。自卖多闻。求彼恭敬。不得送盒礼。效白衣往还。不得管人家务。不得杂坐酒席。不得结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不得说僧中过失。 乞食 第十九 当与老成人俱。若无人俱。当知所可行处。到人门户。宜审举措。不得失威仪。家无男子。不可入门。若欲坐。先当瞻视座席:有刀兵不宜坐。有宝物不宜坐。有妇人衣被庄严等不宜坐。欲说经。当知所应说时。不应说时。不得说:“与我食。令尔得福。” 附:凡乞食。不得哀求苦索。不得广谈因果。望彼多施。多得。勿生贪著;少得。勿生忧恼。不得专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索食。 入聚落 第二十 无切缘不得入。不得驰行。不得摇臂行。不得数数傍视人物行。不得共沙弥小儿谈笑行。不得与女人前后互随行。不得与尼僧前后互随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不得后故视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或逢尊宿亲识。俱立下傍。先意问讯。或逢戏幻奇怪等。俱不宜看。惟端身正道而行。凡遇水坑、水缺。不得跳越;有路当绕行。无路。众皆跳越则得。非病缘及急事。不得乘马。乃至戏心鞭策驰骤。 附:凡遇官府。无论大小。俱宜回避。遇斗诤者。亦远避之。不得住看。不得回寺夸张。所见城中华美之事。 市物 第二十一 无诤贵贱。无坐女肆。若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从求直。己许甲物。虽复更贱。无舍彼取此。令主有恨。慎无保任致[僣-日+心](愆)负人。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 第二十二 凡出入往来。当先白师。做新法衣。当先白师;著新法衣。当先白师。剃头。当先白师。疾病服药。当先白师。作众僧事。当先白师。欲有私具纸笔之辈。当先白师。若讽起经呗。当先白师。若人以物惠施。当先白师已。然后受;己物惠施人。当先白师。师听然后与。人从己假借。当先白师。师听然后与;己欲从人借物。当先白师。师听得去。白师听不听。皆当作礼;不听。不得有恨意。 附:乃至大事。或游方。或听讲。或入众。或守山。或兴缘事。皆当白师。不得自用。 参方 第二十三 远行要假良朋。古人心地未通。不远千里求师。 附:年幼戒浅。未许远行;如行。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须为寻师访道。决择生死。不宜观山玩水。惟图游历广远。夸示于人。所到之处。歇放行李。不得径入殿堂。一人看行李。一人先入问讯。取常住进止。方可安顿行李入内。 衣钵名相 第二十四 五条衣。梵语安陀会。此云中宿衣。亦云下衣。亦云杂作衣。凡寺中执劳服役。路途出入往还。当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世世不舍离。唵。悉陀耶。娑婆诃。”七条衣。梵语郁多罗僧。此云上著衣。亦名入众衣。凡礼佛、修忏、诵经、坐禅、赴斋、听讲、布萨、自恣。当著此衣。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世世常得披。唵。度波度波。娑婆诃。”二十五条衣。梵语僧伽黎。此云合。亦云重。亦云杂碎衣。凡入王宫。升座说法。聚落乞食。当著此衣。又此衣九品。下品有三:谓九条、十一条、十三条。中品有三:谓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上品有三:谓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搭衣偈云:“善哉解脱服。无上福田衣。我今顶戴受。广度诸群迷。唵。摩诃迦。波波叱悉帝。娑婆诃。”钵。梵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谓体、色、量。三皆应法故。体用瓦、铁二物。色以药烟熏治。量。则分上、中、下。具。梵语尼师坛。此云坐具。亦云随足衣。开具偈云:“坐具尼师坛。长养心苗性。展开登圣地。奉持如来命。唵。檀波檀波。娑婆诃。”——沙弥律仪要略卷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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