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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国佛教仪轨制度之丛林
中国佛教仪轨制度之丛林
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而言。故亦称禅林。但后世教、律等
丛林规模开始不大。到唐末五代之间。南方有发展。如洪諲住浙江径山。道膺住江西云居山。僧众多至千数;义存住福州雪峰。冬夏禅徒更不减一千五百人(《宋高僧传》卷十二)。入宋。丛林建置益臻完备。禅众亦以集中居住为常。凡名德住持的丛林。都有千人以上。如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延寿自杭州灵隐移住同地永明寺(今净慈寺)。学侣多至二千(《景德传
北方丛林。亦始盛于宋代。仁宗皇祐元年(1049)。内侍李允宁施住宅创兴禅席。仁宗给与寺额为十方净因禅院。庐山圆通寺怀琏应命为住持。禅道大弘于汴京。神宗元丰五年(1082)。又命京师(今开封)大相国寺。创立慧林、智海二大禅院。后都成为京师有名的禅林。至徽宗崇宁二年(1103)。宗赜集《禅苑清规》时。丛林制度已灿然大备。宋室南渡以后。禅宗名僧辈出。所居丛林。皆极一时之盛。如克勤所住江西云居山、宗杲所住浙江径山、正觉所住泗州普照寺及明州天童寺。清了所住真州长芦崇福寺等。其住众常至千人以上。史弥远因而请定江南禅寺为五山十刹(余杭径山、杭州灵隐、净慈、宁波天童、育王等寺为禅院五山。杭州中天竺、湖州道场、温州江心、金华双林、宁波雪窦、台州国清、福州雪峰、建康灵谷、苏州万寿、虎丘等寺为禅院十刹。见《七修类稿》)。俾拾级而登。于是丛林制度遂遍行于江南。迄后世不衰。
丛林制度。最初只有方丈、法堂、僧堂和寮舍。以住持为一众之主。非高其位则其道不严。故尊为长老。居于方丈。不立佛殿。唯建法堂(后世乃立佛殿)。所集禅众无论多少。尽入僧堂。依受戒先后腊次安排。行普请法(集体劳动)。无论上下。均令参加生产劳动以自给。又置十务(十职)。谓之寮舍;每舍任用首领一人。管理多人事务。令各司其局(《景德传灯录》卷六《禅门规式》)。
在这以前寺院的首脑为三纲:即上座、寺主、维那(或称都维那)。都是领导大众维持纲纪的职僧。上座以年德俱高。都是朝廷任命。如姚秦、元魏。常有命令补上座。唐道宣亦曾被命为西明寺上座。其位居寺主、维那之上。寺主知一寺之事。如后周陟岵寺、隋大兴善寺等。皆有寺主。维那意为次第。谓知僧事之次第。或称为悦众;但后世常以悦众为维那之副。其职有数人。以大、二、三、四等别之(《百丈清规证义记》卷六)。
至于丛林古规的职事。则有首座、殿主、藏主、庄主、典座、维那、监院、侍者等名目。如黄檗希运在池州南泉寺为首座、遵布衲为湖南药山殿主、雪窦重显为南岳福严寺藏主、南泉普愿于庄上为庄主、沩山灵祐在江西百丈山为典座、克宾于河北魏府(今大名县)兴化寺为维那、玄则在法眼会下为监院(见元道泰《禅林类聚》第九)、兴化存奖为临济义玄侍者等。
后世丛林组织日渐庞大。各寺家风不同。为住持者多因时制宜、自立职事。名目层出不穷。宋宗赜《禅苑清规》的序文说:‘庄严佛社。建立法幢。佛事门中。阙一不可。岂立法之贵繁。盖随机而设教’。在《禅苑清规》所载丛林职事名目即有二十三种。宗赜还撰了一篇《龟镜文》(贰咸《禅林备用清规》卷七称之为《百丈龟镜文》)。概括地说明设立各种职事的必要。文云:
‘丛林之设要之本为众僧。是以开示众僧故有长老。表仪众僧故有首座。荷负众僧故有监院。调和众僧故有维那。供养众僧故有典座。为众僧作务故有直岁。为众僧出纳故有库头。为众僧主典翰墨故有书状。为众僧守护圣教故有藏主。为众僧迎待故有知客。为众僧召请故有侍者。为众僧看守衣钵故有寮主。为众僧供侍汤药故有堂主。为众僧洗濯故有浴主。为众僧御寒故有炭头。为众僧乞丐故有街坊化主。为众僧执劳故有园头、磨头、庄主。为众僧涤除故有净头。为众僧给侍故有净人’(《禅苑清规》卷八)。
以上制度。自宋以来通行甚久。少有更改。至于今日可行的。则根据元代《敕修百丈清规》更有增益。且分成东西两序。东序序职(资格)有都监、监院等二十一员。列职(实职)有化主、库头等二十六员;西序序职有首座、西堂等十二员。列职有殿主、寮元等二十一员。细分职别可达八十种。可谓繁杂(见清仪润《百丈清规证义记》)。
丛林职事人员之多寡。各依其规模建制大小而定。方丈为禅林正寝、住持所居之处。故称寺主为方丈。他为全寺诸堂之头。故又称堂头和尚。至西序的重要职员。则为首座(即古之上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知藏、藏主、知客、寮元(云水堂首领)等。东序为监院(即古之寺主。俗称当家)、副寺(即知库)、维那、悦众、侍者、庄主等。是一般丛林所常设的。此外。列职各专一务者。还有饭头、菜头、火头、水头、碗头(通称行堂)、钟头、鼓头、门头、园头、浴头(亦称知浴)、圊头(即净头)、塔头(亦称塔主)、树头(巡视山林、栽补树木)、柴头、磨头、茶头、炭头、炉头、锅头、桶头、灯头、巡山、夜巡、香灯、司水(禅堂专任)、照客、听用等。以上各种职事名称。以等级分。可统称为知事人员(一级)、主事人员(二级)和头事人员(三级)。规模较小的丛林。
现今丛林。以其住持传承的方式不同。又可分为子孙的与十方的两类。本来从宋代起。丛林即有甲乙徒弟院、十方住持院、敕差住持院三种之分。甲乙徒弟院。是由自己所度的弟子轮流住持甲乙而传者。略称为甲乙院。十方住持院系公请诸方名宿住持。略称为十方院。敕差住持院。是由朝廷给牒任命住持者。略称为给碟院。甲乙院住持是一种师资相承的世袭制。故又称为剃度丛林或子孙丛林。十方住持院由官吏监督的选举。故称为十方丛林。后世即大体沿用其制度。无大变动(现无其第三种)。
另外。十方丛林中依住持继承制度的不同。还有选贤丛林与传法丛林之分。有如镇江金山寺名刹的住持。即是依法系相传的。称为传法丛林;
关于丛林制度详见于《百丈清规》和它的注书《百丈清规证义记》等。至于丛林中行事和古德风规。则有道融《丛林盛事》、慧彬《丛林公论》、慧洪《林间录》、净善《禅林宝训》、无愠《山庵杂录》等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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