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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何虎生、刘福军:高校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若干思考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大学时期是一个人确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也在不断加紧,与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形式也在不断翻新。其中,把我国高校作为宗教渗透的重点目标,大学生群体作为宗教渗透的重点对象,就是西方国家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新方式、新手段。如何在高校贯彻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有效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积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从而澄清一些关于宗教问题的模糊认识与错误看法,已成为当前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事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百年大计,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
一、进行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基本理论问题的教育,使大学生科学认识宗教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
首先,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宗教的本质具有多重性,而唯心论是其本质特征的重要方面。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的本质是有神论的世界观,是一种复杂的群众性信仰,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宗教是有神论的信仰,是唯心主义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是对
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的信仰。就信教群众而言,宗教信仰是人们精神领域的问题,是“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精神世界的问题”,[2](P232)倾注着信教群众的诸多情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人类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和对真善美的追求,长期以来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3](P331)那种把宗教问题简单地等同于政治问题、任意干涉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看法和行为是错误的。也应该指出,强调不信仰宗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从而积极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宗教还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宗教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既包含着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内容的宗教信仰、宗教思想和宗教道德,又包含着作为心理内容的宗教体验和宗教情感,还包含着作为社会实体内容的宗教行为、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宗教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社会及其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那种否认宗教是一种文化、宗教文化可有可无的思想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要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在复杂的国际竞争中认识到,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必须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包括优秀宗教文化在内的人类优秀文化,积极发挥宗教文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作用,“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时代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4](P33)
其次,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宗教具有长期性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一个发生、发展和消亡的漫长过程,有其产生和存在根源。
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仍将长期存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主要有自然的、社会的、认识论的和心理的根源,“当社会还没有发展到使宗教赖以生存的条件完全消失的时候,宗教是会存在的”,[5](P384)只要人的主观认识还远未达到科学认识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程度,宗教就不会消亡。那种用行政力量打击甚至取消宗教、认为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很快就会消亡的观点是错误的。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长期性,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我国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宗教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6](P379)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是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宗教,已经是经过宗教制度民主改革而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宗教,要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面去认识宗教问题。
正确认识和积极寻找宗教消亡的途径。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以及特殊的复杂性。宗教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不可能强制地加以消灭,宗教消亡会是一个长期过程。那种无视宗教客观发展规律、认为宗教将永远存在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必须坚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全面认识宗教消亡的基本规律和途径。我们讲宗教的长期性,不是说宗教永远存在,而是为了克服宗教问题上的短视症,正确认识和积极寻找宗教消亡的途径。在这一问题上,要使大学生认识到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是必须尊重宗教自身发展
再次,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宗教具有双重性的社会作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对社会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要发挥积极作用,规避消极因素。宗教具有双重社会作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宗教是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精神工具,是麻醉被统治阶级的精神鸦片,主要起着消极的作用。特别是在近代,宗教充当了殖民主义者进行侵略扩张的工具,我国各种宗教都曾经被统治阶级控制和利用,起过重大的消极作用。同时,宗教还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和重要的文化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仍要发挥其积极作用。那种否认宗教积极作用、认为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完全是起消极作用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到宗教教规、教义、道德中含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因素,而且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要善于发挥积极作用与规避消极因素。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积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等重要思想和观点,这是对宗教积极作用以及如何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肯定。要引导大学生认识到这一方面;同时也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宗教消极因素在当代社会依然存在,这是由宗教有神论的唯心主义本质特征和敌对势力的利用等外界因素的诱导所决定的,是必须加以规避和防范的。
二、进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的教育,使大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处理宗教问题的大政方针,增强应对各种现实宗教问题的能力
2004年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明确把“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后来又写进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和修改后的新党章。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精神,对大学生加强有关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的教育。
首先,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处理宗教问题的一贯方针。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7](P59)那种认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强制公民信教或不信教,甚至歧视信教公民或不信教公民的观点是错误的。要教育和引导大学生认识到,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任何人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徒不得到宗教活动场所之外,特别是高等学校去传教布道、散发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出版物。对信仰宗教的学生和教职工,高校要尊重其宗教信仰,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他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
其次,要使大学生认识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宗教是由宗教思想、宗
再次,要使大学生认识到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中国宗教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中国国家和宗教安全的需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就是“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的宗教信徒自主办理,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9](P15)这一原则是基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而实行的,是我国信教群众的自主选择,是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和控制的重要保障,现已成为我国各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一条不可动摇的重要原则。有些人认为,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就等于断绝宗教对外交往。实际上,独立自主自办是在坚持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友好交流。要教育大学生认识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境外敌对宗教势力对我渗透的力度也不断加大,我们必须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另一方面又要坚决抵制外国宗教中的一切敌对势力的渗透,坚决抵制、拒绝国外敌对宗教势力对我国宗教的控制和干预,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原文出处:http://www.fjnet.com/fjlw/201303/t20130323_2067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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