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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佛教自身建设的主题与路径——刘元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佛教已经从“相适应”、“相协调”,到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这充分证明了佛教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佛教界需要越来越积极地投身社会关怀与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推动国家统一与世界和平事业。同时,不断加强自身道风建设,突显佛教信仰主体性,展示出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中国佛教的世界性命题
当代中国佛教最引人注目的大事,就是连续两届世界佛教论坛的成功举办。这是当代中国佛教走向世界,积极推动社会文明与维护世界和平的标志。
近现代以来,中国佛教由于长期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表现出“自我消遣”的被动状态,缺乏走向世界的胸怀和气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佛教也与时俱进,以崭新的姿态迈向世界。面对世界的不安定、不和平,以及人心浮躁等社会现实,中国佛教界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起历史责任。
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的主题是“和谐世界,众缘和合”。这一主题,把“和谐”、“缘”、“和合”几个集中体现东方文化和佛教智慧的理念融为一体,契合佛教经典教义的核心内涵,也符合国际范围内文化对话、交流、合作的潮流。当今世界,不同的国家、地区,不同的民族、种族,不同的文明、宗教,不同的
中国佛教一直扮演着友好使者的角色。30多年来,大陆佛教界与台港澳地区佛教界往来密切,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国家统一、佛教先行”的作用。同时,中国佛教界还积极加强与周边国家特别是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国家佛教界的友好交流。1993年9月,赵朴初提出了中日韩三国佛教界“黄金纽带”的构想,“黄金纽带”如今已扩大成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友好交流的渠道之一。可以想见,随着世界佛教论坛以及其他世界性佛教会议的持续举办,中国佛教必将不断深化和推进“和谐”、“和平”的世界性命题,为增进世界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减少文明隔膜与冲突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以戒为师:中国佛教信仰的主体性呼唤
戒律,是佛教徒的道德和行为准则,是维护佛教社会形象的内在约束机制,也是佛教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戒律关系着佛教的法身慧命,戒律是否清净也直接影响着中国佛教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以戒为师,其实是当代中国佛教信仰的主体性呼唤。
2006年12月22日,前任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在中国佛教协
讲话和文章发表之后,迅速在教内外引发热议,得到了佛教界的积极回应。概括起来看,大家普遍认为提倡“以戒为师”切中时弊。随着寺院经济的发展,佛教界,特别是在都市佛教信仰群体中存在着媚俗与庸俗化、浮躁与贵族化、势利与冷漠化等问题,严重侵蚀着佛教主体性信仰,引起有识之士的普遍忧虑。这也是与佛教住持正法、化世导俗的理想背道而驰的。当然,针对这些问题,不能一概地归罪于市场经济,而是要做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客观地看待这些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并且提出具体的制度性措施。圣凯法师在《法治与僧事——“以戒为师”的现代意义》一文中提出,“以戒为师”的含义,包括修道者必须个人持守戒律;同时,僧团的运作必须遵守律制,创造出适合持戒的环境,才能达到“以戒为师”的理想。由于佛教寺院深受传统的宗法制度影响,需要用“法治”改变以往的“人治”,用现代的法制精神来约束和促进戒律的落实,尤其是加强寺院管理层的权力监督,提高寺院管理的透明性。这实际上是从制度上规避僧团和个人的腐化堕落,强化佛教信仰的道德性、神圣性追求。为此,佛教界的教制建设必须从当前的社会环境出发,继承佛教的优良传统,建立与制订切实可行的“现代清规”。这种教制建设,必须注重四大层次:1.生活规范层次,这是与世俗社会紧密联系的层次,考察法律、法规、政策等对僧团的规定,信徒、社会大众对僧人的要求,结合内律与外律,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2.团体运作层次,这是僧团自身运作的方式。3.修学层次,这是僧团日常生活的内容安排。4.丛林定位层次,这是对丛林自身的定位。这样,才能让“以戒为师”不至于成为口号。
也就是说,“以戒为师”的提出,包含着对佛教寺院教产、教制等问题的改革诉求。这与近代佛教史上太虚大师提倡的教理、教产、教制三大改革是异曲同工的,都是基于整顿和完善佛教信仰活动的管理,引导佛教主体信仰的确立和坚守,提升佛教的社会形象,推动人间佛教实践的健康进行。未来的中国佛教,必将面对和回应社会对“以戒为师”的更高期待。
三、众善奉行:中国佛教信仰实践的社会性路径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佛教信仰的纲领。可以说,佛教信仰活动实质上就是行善的过程,慈悲为怀,普度众生。但是,中国佛教过去曾被批评为“名大实小”,虽然号称大乘佛教,但实际上过多追求个人解脱,是事实上的小乘行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佛教群体“实力有限”,不唯是经济实力,还有个人文化素养等方面。
热心慈善,已经成为目前中国佛教界的共同追求。佛教慈善是慈善社会化的需要,也是社会慈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间佛教最有效的途径。随着佛教界实力增强,在社会慈善活动中都有佛教徒的参与;在几乎所有的赈灾扶贫行动中,也都能看到佛教徒的身影。佛教慈善活动,已经逐步从以往被动、零散的状态中走出来,学习和借鉴社会慈善经验,日益成熟起来。不少著名寺院和佛教团体都创立了佛教慈善基金会等组织,建立专业的慈善工作队伍,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有计划地开展系统的社会慈善活动。比如,厦门南普陀寺、上海玉佛寺、重庆华岩寺、嵩山少林寺、庐山东林寺、无锡灵山等,都有自己规范的运作机制和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
除了应急式的救灾扶贫济困,佛教慈善还重点关注心灵环保、临终关怀等生死大事。慈善可以分为物质与精神慈善两大部分,佛教慈善更擅长精神慈善中的精神抚慰、心理辅导等领域。对宗教慈善而言,物质慈善是方法,精神慈善是根本,通过某些信仰理念的恰当化导,使受助者得到精神自立。这就需要慈善义工们具有良好的道德和知识素养,富有行善助困的智慧和品格。
2008年11月20日,在厦门举行的“灾难危机与佛教慈善事业暨第二届宗教与公益事业论坛”
原文出处:http://www.fjnet.com/fjlw/201305/t20130511_2085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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