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宗教与中国文化:藏传佛教文化的意蕴与价值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佛教-宗教与中国文化:藏传佛教文化的意蕴与价值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宗教与中国文化:藏传佛教文化的意蕴与价值
在藏文化中,酥油花、雕版印刷技艺、热贡艺术属于藏传佛教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五明之工巧明的范畴,羌姆则隶属于小五明的戏剧学中。
一
关于藏传佛教与藏传佛教文化的关系,清代著名藏族学者工珠·元旦嘉措说:“若要理解正法胜义之理,需依靠名言词语,且其所有对象,皆悉统摄于十明文化;有其中之小五明实为声明等之分支,故其主要归属于大五明。”这段引文说明,藏传佛教思想文化体系中包含了大小十明文化学科,即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等大五明
二
以上介绍了分属于藏传佛教大五明中工巧明的要素之一的酥油
著名宗教学家吕大吉教授以马恩列对宗教的理论为基础,对宗教下了比较完整的定义:“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这个定义说明宗教是蕴涵着观念和体验、行为和制度四要素组成的社会文化体系。用这个定义来衡定藏传佛教与藏族文化的关系,它呈现出了这样的逻辑关系和层次结构:其内层是信仰、目标、境界;里层是哲学、逻辑、伦理;外层是语言、文学、科技。这三个层次的内容可以用为道、为学、为器来表示,道者为本体、为境界;学者为方法、为形式;器者亦可称为技,是手段、工具、方便。由技入道,以技显道,技亦通道,亦道亦技,亦道非技。据此讲的是藏传佛教文化之体系架构中三种层次要素的关系。
赵朴初先生曾经说过:佛教是文化,但佛教不等于文化。少林寺既是拳,又是禅。这说明佛教与佛教文化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将两者等同视之,混为一谈。西方宗教学家保罗·蒂利希在《文化神学》一书中说:“作为终极关切的宗教是赋于文化之意义的本体,而文化则是宗教的基本关切表达自身形式的总和。简言之,宗教是文化的本体,文化是宗教的形式。”类似的观点在我国学术界也有些著名学者提出过,例如哲学家贺麟先生把道与文化的关系解释为体与用的关系:“道是文化之体,文化是道之用。”
这里,蒂利希、贺麟所使用的语言虽然不一样,前者用西方哲学的本体和形式的范畴来论述宗教和文化的关系,后者则用中国传统哲学的体用概念来阐释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但对宗教和文化关系的理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宗教是核心,文化是外壳,宗教其里,文化其表,宗教是本质,文化是现象,本质通过现象来表现。工珠·元旦嘉措在论述内明与其他九明的关系时也阐述了相似的理论:“趋入大乘道之诸佛子求法取经之时,于五明文化等处无所不学,即为修习遍知之佛果位,获得与因位相同之果,就必须修学五明处……声明与因明以消除词义之迷误;工巧明和医方明摄持所化众生之总别;内明之学则令我自身能普遍了知修持遍知道之性相。故十明文化已包含于消除、摄持和遍知三类明处,此等皆应勤学。”这里的意思是说,为了实现解脱成佛的目的,就必须要修学大小十明文化,在这十明文化学科中,因明与声明的作用是“除惑”,医方明与工巧明的作用是“摄持”,内明的作用是“遍知”。这说明在藏传佛教十明文化体系中,内明是信仰的目
表达藏传佛教信仰内核的诸种文化形式,基本上源自藏区,是历代藏族高僧大德、仁人志士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取自本地、用于本地的,如酥油花、雕版印刷技艺、藏香制作工艺、唐卡绘制技艺等。从材料的来源到加工制作,都是藏族能工巧匠在藏乡本土精雕细刻而完成。他们心中有信仰的支撑,所以在其工作过程中,不会投机取巧、偷工减料,而是严格按照工艺技术的要求如实去完成,其中的一笔一划、一招一式都体现出中国传统的工匠精神。这是值得称道和学习的,它是藏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勤劳的表现。如声明学、历算学,它既可容纳、表现佛教的题材和内容,为佛教服务,又可超越佛教的领地,为世俗社会和人民大众所受用,为他们带来福利。又如藏戏,它在佛教的体系架构内是表现佛教题材的(如传统藏戏的内容),但它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经过改造和提升,也可反映当今世俗社会的题材和内容。改造利用旧内容、旧形式,为我所用,此可谓“旧瓶装新酒”,从此意义上亦可称为“抽象继承”。这些都体现了藏族文化的特点与现实价值,值得保护、继承和弘扬。
作者班班多杰为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教授
本文刊《中国宗教》2016年第11期
原文出处:http://www.fjnet.com/fjlw/201805/t20180515_255796.htm
以上是关于佛教-宗教与中国文化:藏传佛教文化的意蕴与价值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佛教-宗教与中国文化:藏传佛教文化的意蕴与价值;本文链接:http://www.fzby666.com/changs/66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