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观相即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止观相即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止观相即
止(samatha),音译为奢摩他,是止息妄想的意思,想要达到止心不乱的禅定;观(vipasyana),音译为毗钵舍那,是观想诸法的意思,从而获得人生解脱的聪明。在小乘禅法里,两者分别代表不合的境界,譬如,安般守意的禅法,分为“数、随、止、观、还、净”六个阶段。但在大乘禅法里,止与观这种层次上的差异就不复存在,被认为是“体性不二”的。在智顗看来,“止亦名观,亦名不止;观亦名止,亦名不观”【智顗《摩诃止观》卷三上,《大正藏》卷四六,22b。】,是以奠定了“止
纯一实相,实相外更无别法。法性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茅山道长隐藏的佛教知识
观。虽言初后,无二无别,是名圆顿止观【《摩诃止观》卷一上,《大正藏》卷四六,1c~2a。】。
在“圆顿止观”里,止观的层次差异,只有逻辑上的先后,就其根本而言,止与观“体性不二”、“纯一实相”,彼此相即,并没有物理时间意义上的先后关系。
北宋中兴晒台宗的知礼(960~1028),强调晒台宗所讲的相即,只能是“当体全是”。他说,平日所谓的“相即”,可以有三种形式:一是二物相合,二是后头相翻,三是当体全是。知礼认为,假如以“烦恼即菩提”、“死活即涅槃”为纲格,这种二法相
这种“当体全是”的相即,所要表达的内容,其实是我们对于诸法实相的把握。然则,我们体认“诸法实相”的途径,从来就是多面向的:站在“小我”自身的立场来看,世界具有一种诸法实相;而站在“宇宙”全体的角度,世界又有一种诸法实相。在第一种情况里,小我把自身规定为主体,付与自我一种主体性,人与外境处在主客体关系之中,所谓的诸法实相,就要采用熟悉论上“真理”的表达形式,表现诸法最根本的依据。这种基于个体立场的主客相即,是指有关个体的各类关系或属性的统一。我把这种相即称为“圆融相即”,属于一种“同体相即”,事物在空间上彼此渗透,耗费各类对立的相待法,形成完全没有质碍的、绝对统一的无分别状态。在第二种情况里,小我假如把自身理解为宇宙全体,其他的生命个体亦有一致的价值与意义,那么,人与外境就构成了一与多的关系,所谓的诸法实相,就要采用解脱论上“佛性”的表达形式,表现觉悟后了的境界。这种基于宇宙全体的一多相即,是指不合个体的互相涵摄。我把这种相即称为“互具相即”,这是一种“全体相即”,三千世界可以同时涵摄在一念心里。
当然,谁去“站在宇宙全体”上呢?只有那位“小我”。所以,第一种与第二种情况,最终也是相通不二的,只是在理论上各有侧重。“同体相即”是要消融主客的对待;而“全体相即”则是消融一多的对待。
智顗的摩诃止观,最终落其实他的观心论里,重点是在诠释“一心三观”或“一心三止”。智顗有一卷《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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