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界-互具相即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十法界-互具相即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互具相即
一念三千,是晒台宗观心实践的最高境界,属于解脱论的范围。从止观的角度来看,实现“一念三千”的过程,最关键的是“十界互具”。根据《华严经》的唯心偈,智顗认为,一念心,即“一念无明法性心”,普遍适用于十法界的一切众生。彼此既然都有这个一念心,是以就有“十界互具”的结论。一念心即具十法界,这种思惟不妨被称为“互具相即”。这是一种“全体相即”,因为适用于十法界所有的生命个体,而不单是“人”,反应了个体在全部宇宙里的互相关系。“十界互具”因无经论明文,常遭人非议。但在智顗看来,这是“随义立名”,贵在“自得忘言”【《四教义》卷一:“但使义符经论,无文何足致疑?……今一家解释佛法,处处约名作义,随义立名,或有文证,或无文证。若有文证,故不应疑,无文证者,亦须自得。”《大正藏》卷四六,723c。】。智顗说十界互具,并不是要抹杀十法界的差别相。其实,他是先要确立它们之间的差别相,然后论证彼此的平等相。十法界指十界众生:地狱、饿鬼、畜生、修罗、人、天,这前六界合称“六凡”;声闻、缘觉、菩萨、佛,这后四界合称“四圣”。智顗认为,十法界各有因果,“不相混滥”。但他主如果说明十法界彼此相通,可以互相转化。他从“事”与“理”两个角度说清楚明了“十界互具”的来由:
第一,从“事”的方面看,十法界无非都是由“阴入界”三科构成的。他在《摩诃止观》里说:“十法界通称阴入界。”【《摩诃止观》卷五上,《大正藏》卷四六,52c。据《大正藏》本,“又此十法,一一当体皆是法界,故言十时界”,“十时界”其义不明,宜作“十法界”。】也就是说,这些众生的组成要素都是一样的。
第二,从“理”的方面看,十界众生“当体即理”,彼此平等不二。智顗说:“此十皆即法界,摄一切法,一切法趣地狱,是趣不过,当体即理,更无所依,故名法界,甚至佛法界亦复如是。”【《法华玄义》卷二上,《大正藏》卷三三,693c。】站在佛教“空如之理”的角度来看,十
既然从“事”、“理”两方面都可以说明十法界平等不二,彼此可以互相转化,那么,“十界互具&
有了“十界互具”这个根本道理,就逐渐衍生“一念三千”的事理。在智顗的体系里,十界辗转就出现了所谓的“百法界”。也就是说,众生的一念心生起“十法界”、“百法界”。所谓“凡心一念即皆具十法界,一一界悉有烦恼性相、恶业性相、苦道性相。若有无明烦恼性相,等于聪明观照性相。”【 《法华玄义》卷五下,《大正藏》卷三三,743c。】根
从“观心”实践来看,“十界互具”还只是逗留在“理”的层面上,凡夫众生平日“理具情迷”,看不到“十法界交互,即有百法界、千种性相,冥伏在心,虽不现前,宛然具足”【智顗:《观音玄义》卷下,《大正藏》卷三四,888c。】的事理。只有他们一念心起,熟悉到“一念十界”或“一念百界”,甚至“百界千如”,才能算是进入了法华圆教的观心实践。这种“互具相即”,发生在不合等级的生命个体之间,在“理”或“性”的意义上使得一切众生达到平等不二,彼此统一相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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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智顗之所以提出“一念无明法性心”,重要的原因是要解决当时地论师与摄论师之间关于诸法缘起的争辩。地论师讲“法性缘起”,而摄论师讲“赖耶缘起”,也可以说是“无明缘起”,这在唯识学初传的时代引起了不小的思惟振荡。智顗就把“无明”与“法性”同时付与“一念心”,从而产生了这种独特的宇宙论,我们有时也称之为“性具染净”或“性具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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