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刘畅:僧人与塔都是不可或缺的文化传承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文化」刘畅:僧人与塔都是不可或缺的文化传承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刘畅:僧人与塔都是不可或缺的文化传承
凤凰佛教编者按:目前兴教寺事件的核心已经不是拆多拆少、拆新拆旧的问题。而是“寺塔分离”“僧寺分离”的问题。北京大学文学硕士刘畅撰文提出:兴教寺申遗这一事件。僧人与塔都是不可或缺的文化传承。“文化遗产”不能脱离开“文化”。寺院本是活着的文化。为何要把它祸害成死后的那种遗产呢?
西安兴教寺大雄宝殿红柱碧椽。建筑古雅。门额上有康有为所书“兴教寺”三个大字。(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遗产的关键在于传承:物的传承与人的传承
兴教寺申遗这一事件。僧人与塔都是不可或缺的文化传承。
人类的文化。关键是不断地传承。并且在传承的基础上的再弘扬。这种传承。一方面是物质与资料上的平面性传递。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立体性传承。这两种文化传承方式。是缺一不可的。它们都是文化传承中的必要因素——人是文化的载体。物是承载的工具。
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传承才是珍贵的。因为。“物”可以承载知识、见证历史。却难以给人知识之外的智慧。但是也不并意味着不需要&ld
文化遗产的实体性建筑需要保护。然而其背后文化精神的传承也同样需要得到相应的维护。这才是文物价值的真正所在。这样的文化也才会给人真正的滋养。同时也正由于其文化内涵。才会有文化遗产之称。对于一个人来说也是同理。不仅要有个躯体。还更要有“精、气、神”。那样才能有生机。
要知道
保护文化遗产要保护“活着的文化生态”
我们不能物质化地简单看待遗产。遗产的内核实在于文化整体。对于兴教寺而言。寺院与塔是个有机整体:寺院虽小。五脏俱全。拆了哪一部分都是不行的!“文化遗产”不能脱离开“文化”。寺院本是活着的文化。为何要把它祸害成死后的那种遗产呢?
与其被动的人力保护。不如主动的传承。这是大自然的道理——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被动的保护遗产。如同一潭死水。只有人工的注入自来水才能维持鲜活。而僧团对兴教寺的传承。就好比是天然流动的清泉。有着自己良好的“文化生态”。这有成体系的良好的文化生态。才能够维持其长远持续的发展。
物质遗产的价值终究还是需要人的确认。需要人心的认同。从“专家”的认同的标准来说。只有塔符合标准。但是从普罗大众的标准看来。从文化的生态来看。寺和塔都是珍贵的文化遗产!因为。对于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是还有人在传承玄奘大师的精神。还有人为大师守塔。还有人在用生命践行大师的精神——这就是兴教寺及其僧众、信众。哪怕有些建筑是九十年代的。
知识意义上的标准衡量。在这里只是参考之一。重要的是“活着的文化生态”。这种文
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把社会搞乱
诚然。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经济发展。利用文化发展经济也是合理诉求。但是¥¥并不是全部。而是社会发展中的众多因素之一。
一些有着“商业眼光”的人们。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申遗。拆散旧寺院。窃取兴教寺塔。以塔为核心、以兴教寺之名建新景区。以文化遗产之名收门票……这就是“法门寺”沦陷的过程吧!也许至今还有许多人不知道“法门寺景区”与“法门寺”的区别所在吧!
商业运作在文化领域这里绝不能“喧宾夺主”!恰恰相反。商业应该搭台。文化与修行才是这里的主角。要知道。兴教寺是享誉世界的宗教场所。僧人有其独立的自主权——不论是民主的角度。还是众生平等的角度。
这里要经济搭台。文化唱戏。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把社会搞乱!
这样的“掠夺兴教寺塔、掠夺法门寺舍利塔”似的商业运作模式。是名符其实的折腾。尤其对于文化产业来讲。这样的折腾是以牺牲公众的公共资源为代价。更是明目张胆地大肆透支子孙后代的文化遗产!对于僧人和信众来说。这种做法则是明显的“强拆民宅”、“强抢祖坟”了!
不要为了以钱生钱。就不择手段——多行不义。必自毙!君子爱财。须取之有道。只关注私利不考虑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自掘坟墓。殊不知。“自己”、“他人”与“众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反思对文化的态度:“遗产搭台。¥¥唱戏”不可取
不能只要¥¥。而忽视遗产等社会文化本身的作用。
社会有其自己的生态环境。我们需要像维护自然界的生态环境一样。维护文化与社会的生态。遗产、¥¥。本都是社会生态圈内不可分割的生物链。哪一环都不能缺。他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好似传统文化中的五行思想。木火土金水相生相克而贵在平衡。太过看重哪个方面都会出问题!
社会也是同样的道理。贵在“各归其位”。不然则“捉襟见肘”。全社会公共资源搭台。¥¥唱戏的发展思路。必然破坏社会的生态平衡。
社会的生态平衡。需要各个社会群体唱好各自的戏。大自然给人们的一个教训便是“生物富集效应”——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向生态系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会在生态系统中循环。并通过富集作用积累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生物上——人是生物富集的最大受害者。人的过度关注。把自己推到了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上。自然是相当复杂的。当人以有限的智识去揣度、改变生态圈的某一环时。
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尊重——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自然。
保护好文化生态是发展当地经济之本
尊重僧众的权益。维护兴教寺的利益。才是这一事件的正能量。只有
旅游。是一种全方位的体验。需要的是原汁原味。需要的是文化底蕴。被动的发展旅游。不如维护好寺院的文化环境。尊重寺院与僧众、信众的宗教信仰。把正信的佛教信仰。以及玄奘大师之精神正本清源的维护好。
当然。也许背后是另一种观念问题——“文化遗产”是为了GDP。
一些人的“实用”从来都贯彻地十分深入。GDP的“梦想”下。是这样的一种思维:除了GDP。都是狗的屁。这种迷信某些数字指标的做法。实在是害人不浅。于是。在文化领域酿成了这样的一种悲剧:自家珍宝流浪在外才安全……
当年敦煌藏经洞发现的时候。国内学者的疾呼没有得到重视。莫高窟的王道士。把那些古卷稀里糊涂地廉价地给了斯坦因等人。最后。自家珍宝流浪在外。却似乎是“无心插柳”地聊以保全。有学者称之为“敦煌之劫”。今天其实也不乏其事。在兴教寺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评论说:“应该让成龙买下来。把古建筑转移到国外。在这帮败家子手里。难免被拆的命运……”
对于中国式遗产。我们需要反思的是文化态度。我们面对文化。面对人的尊严的态度。是不是该有所反思和转变。
“文化重视”的素质。应该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公共素质。真实的GDP增长。一定还是要与文化有关的。文物保护意识也是文化意识的子题。
文化的渊薮在人心:一砖一瓦。重于泰山
不论是物质遗产。还是精神遗产。都发源于人心。对于文化遗产来说。真货不在表面热闹。一旦离开根本。再热闹也是假的!
有法师对此事件曾说道:“如果已然忽略了兴教寺这个人文场所的宗教价值。更忽略宗教价值中的灵魂内核。恐怕。无论打造一个怎样华丽的人文处所。也仍然与兴教寺原本承载的宗教价值毫无关联。当灵魂被消解了。形式上的繁荣与原本兴教寺的遗产价值相比。当然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对于文化遗产来说。真货不在表面热闹。一旦离开根本。再热闹也是假的!因为文化的价值必然要以‘心’为内核。
佛教强调‘山门以耆旧为庄严’——因为‘心’不是以‘随物转’为价值的;信仰。不是以物欲为价值的;灵魂。不是以奢华为价值的!
近些年来。在我们为数不多的文化印迹中。强拆不断地在发生。最终蔓延到了一个民族的脊梁上。如果把真实的历史遗迹直接拆除。一代代的历史印迹也会在人们心目中被渐渐地遗忘。其实。精神世界的遗产不在乎新不新。大不大。气不气派。承载文化感情的历史遗物。哪怕只是一砖一瓦。在人们心目中也永远是沉甸甸的。
再者。既然是全新堆砌的建筑造势。为什么不另行选址。而一定要将这种造作直接针对真实的文化遗产?这样毁真迹之后的兴建。难免有立牌坊的嫌疑。”
说到底。是不是别人点头才算遗产?终归还是要看家里人对文化的态度。否则即使从“评定标准”的角度看可以有“遗产”的标签。也没多大意义。
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捉襟见肘”
在《世界遗产公约》里。所有条约体现的核心就是“保护”。一切以“保护为本”。同时对其合理适度地开发利用。实现遗产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
然而。由于一旦成为了“遗产”。就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种“世界性荣誉”。乃至有着一定程度上的经济的支持。与此同时。一些没有被贴上的“世界文化遗产”标签的遗产。似乎也就无形中被打入冷宫。成为了遗产圈待宰的羔羊。一个有形的保护名录。无形中形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可破坏名录”!——人心可畏啊!兴教寺事件就是这样的一个警醒!
一些人的心目中。似乎“申遗”是为了那个世界性名誉;一些人眼中。似乎“申遗”是为了那些给遗产的资金;一些人心里。似乎“申遗”是为了“世界性名誉”后的政绩。遗产背后的文化意义。似乎只能在这里只能用省略号来表达了……
文化遗产的保护。终究还需要人们对文化的重视和关怀啊!
别为了文化丢了遗产。别为了遗产丢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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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www.fjdh.cn/bnznews/2013/04/201759227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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