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台仙馆笔记》选译七“冤杀”等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右台仙馆笔记》选译七“冤杀”等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右台仙馆笔记》选译七“冤杀”等
鸡死人亡
原文:
距天津百里而遥,有地曰唐官屯,亦一村聚也。光绪庚辰夏,其地有民家女死于雷,年甫十五六耳。久之,有知其故者,盖其
中国佛教故事有声书
家多畜鸡,而恒为人所攘,女甚憾焉,日踪迹之,无所得。有某甲者夫妇,年四十余,甫得一子,皆大喜。乃于子生之十二日为汤饼之会,杀鸡使妇烹之,而自出外买酒肉之类。女至其门外,见有鸡毛,疑焉;入视之,妇适奏厕。北俗所卧暖坑,即与灶相连,女见锅中热气炯炯,启盖而视,鸡也,恨曰:“此必昨日窃之我家者。”顾视坑上一婴儿,方呱呱而泣,即抱儿置锅中,仍为盖之而出。妇如厕还。失儿,觉锅盖微有异,发视,则儿与鸡俱烂矣。痛甚,倒投水缸中以死。其夫持酒肉自外至,儿死于锅,妇死于缸,莫测其由,亦缢而死。其家更无余人,邻比为殡之而已,无穷究其事者。及女死于雷,邻女之与女狎者知此事,始为人言之。
译文:
距天津百里之遥,有地方叫唐官屯,是一个小村路。光绪庚辰夏,其地有民家女被雷劈死,年龄不过十五六岁。什么原因造成此难呢?
她家里养了不少鸡,但总是被别人偷去,这个女孩非常嫉恨,每天想找到偷鸡的人,但无所获。有某户人家,夫妇二人,年四十多岁,刚生了一个孩子,非常欢喜。在孩子满十二天时办了个宴席,杀鸡让妻子烹煮,而丈夫自己出去买酒肉。那个养鸡的女孩这天正好走到他家门外,看见有鸡毛,很是怀疑,就进去查看。妇人正好上厕所,见锅灶热气腾腾的,打开锅盖一看,煮着一只鸡。于是心中恨恨地说:“这个肯定是昨天从我家偷来的。”再往屋里看,炕上躺着婴儿,还在呱呱哭泣,她随手就抱起来,扔进锅里,还把盖子盖上了。妇人上完厕所回来,不见了孩子,只觉锅盖被人动过的样子,打开一看,孩子和鸡都已经煮烂了。心中痛不欲生,投入院中的水缸中自溺而死。丈夫从外边回来,看见孩子死在了锅里,妻子死在了水缸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时想不开,也上吊死了。他家里再也没有其他人了,下葬还是邻居出面帮的忙。谁也不知道这里边发生了什么事。等那个女孩被雷劈死,邻家有个和她挺要好的女孩知道她做过的这件事,才对别人说起,大家才明白这事的前因后果。
行善不死
原文:
张翁,山东人。某年六月间于村外纳凉,夜深将归寝,忽有人出自草间。视之,其佣奴之已死者也。叱之曰:“我待汝不薄,乃来祟我乎?”曰:“非也。小人执役冥中,今奉牒来拘主人,追念旧恩,故先来告。牒中共三十人,主人名在第一,我移置其末。日拘一人,可延一月,此即所以报也。”言已不见。翁怃然曰:“我其死矣!”自念衣食粗足,婚嫁俱毕,死亦何憾。惟曾与某氏子为媒,此子孑然一身,贫无婚费,女氏恒有悔婚之意,我在故不敢言,我死奈何?明日,悉召诸子而语之,曰:“某氏之子,其父在日,曾假我钱八十万,以相信故无券也。今我老矣,久假不归,异日何面见故人于地下乎!”皆曰:“诺。”辇钱而归之,乃为故人子择日娶妇,告期于女氏。女氏无以拒,遂成婚。翁喜曰:“我事毕矣。”越月竟无恙。而其奴又来见,贺曰:“主人不死矣,冥中续有牒至,除去主人之名也。”
译文:
山东人张翁,某年六月间在村外纳凉,天晚了要回去睡觉,忽然看见有人从草丛间出来,一看,竟是过去家里的仆人。张呵斥他说:“我以前对你不错,为什么这样来吓唬我?”仆人说:“不是的,小人现在在冥府中当个小吏,今天奉命拿着公牒来拒捕您,想起以前您对我的恩德,我特意来
佛教神通的故事
告诉您。牒中要拘捕的人一共三十个,您排在第一,我现在把它移到最后。每天捉拿一个,如此可延一个月。这算是我对您的报答吧。”说完就不见了。
张翁怅然说:“我的寿命到头了!回想自己一生衣食不缺、孩子们的婚嫁已成,死了也没什么挂念的了。只是曾为某氏子为媒,现在这个男子孑然一身,穷得没有婚费,女方已经有悔婚之意了,现在我活着她家里不敢说什么,我死了,就不好办了。”第二天,张翁把几个孩子叫过来,说:“某氏子,他父亲在时,曾经借给我八十万钱,因为很熟悉,就没写借券。现在我老了,借人的钱如果不还,以后有何脸面在阴间见到老朋友啊。”大家说“好的”。拿来钱给了某氏子,紧接着选了个好日子,给他办了婚事。张翁高兴说:“这回没什么挂念的了。”
过了一个月,竟安然无恙。一天那个仆人又来见,说:“主人您死不了了,冥府公牒到了,已经除去您的名了。”善化其子
原文:
海宁硖石镇徐翁,以贾起家,善候时转物,锱铢必较,虽亲戚弗顾也。生一子,喜博,私取父钱以偿博进,日必数万,徐患之不能禁。其地故有广善堂,岁十一月,则举野外无主之棺,及虽有主而其子若孙贫不能葬者,为之反{艹累}焉。然资用不充,不能周遍。徐过之,忽心动,亟以所置良田三百亩输助义举。或问其故,曰:“吾子不肖,不数年吾田尽矣,与其供不肖子金盘一掷,何如为掩骼埋之用乎?”已而其子博益豪,徐乃储钱数十万于一室中,谓其子曰:“博而负,固宜偿,吾室中钱任若取之。然博徒安可使入吾门,令其止门外,若自取钱与客可也。”于是博徒日集于门,其子以缗贯钱负之,由堂涂出,日数十次,惫甚。且视室中钱始则充刃,继且垂尽,不能无顾惜,叹曰:“出之不易,入之不更难乎?”乃对其父流涕,矢不复博,终身勤俭过于其父,家乃益饶。人皆谓徐翁善化其子,余则谓皆天也。有锱铢必较之父,必有一掷百万之子,非其父之不善教子,亦非其子之不克承教也;有好行其德之父,必有勤俭成家之子,非其父之善化其子,亦非其子之善体其父也。观于徐翁父子,而入家之所以废兴者,不外乎此矣。
译文:
海宁硖石镇徐翁,做生意起家,对货物的行情把握得很准,对利润的计算也非常细致,在财物上即使是亲戚朋友也不怎么顾及情面。徐翁生有一子,最喜欢赌博,经常偷出父亲的钱来还赌债,每天都要数万钱,徐翁很是恼怒却也无奈。
镇上有个广善堂,每年冬历十一月,就把野外的无主的棺材,或者是有主人,但儿孙辈贫穷无力下葬的,都收拢来集体安葬。但这年钱不够了,这件善事几乎不能持续。一天徐翁正好路过广善堂,知道此事,心里一动,就把自己良田中的三百亩捐给了广善堂,促成这件义举。有人问他出于何故?他说:“我孩子不肖,用不了多少年就得把家财耗尽,与其让他乱来,不如用这些钱掩埋孤魂野骨吧!”
这之后,他那个的孩子赌博更是放肆。徐翁就把家里的一间屋子放满了钱,对自己的儿子说:“赌博输了,是应该还钱,这个屋子的钱随便你拿去吧。只是无赖赌徒怎能进我的家门呢,让他们在外边等,每次你自己取钱送出去吧。”
于是他家门外每天都聚集一些赌徒,徐子每天用绳子串起铜钱,从里屋背到大门外,每天往返数十次,非常累。这样眼看着屋里的钱开始时堆满了,慢慢地竟快空了,内心就有所触动,叹气说:“往外拿都这么不容易,当初挣来就更难了呀。”于是到父亲面前惭愧哭
佛教公案故事断指求法
泣,发誓再也不赌博了。自此,勤俭持家,比父亲还要刻苦,家里也是越发富有。
人们都说徐翁善教化儿子,我则说其实都是天道的安排罢了。有锱铢必较之父,必有一掷千金之子,不是父亲不教导孩子,也不是孩子故意不听父亲的;而有积德行善之父,必有勤俭成家之子,不是父亲善于教导孩子,也不是孩子刻意体谅父亲。看徐翁家父子的变化,就知道别人家所以废兴的原因,不外乎于此了。
冤杀1
原文:
仁和唐栖镇乡间有沈氏者,颇有资产。生二女,无子,嗣族人子为子。父母与约曰:“所有田宅,悉与嗣子。其银钱、衣服、玩好之类,二女分之。”于是长女私计:无妹,则尽归己矣。一日与妹下楼,自后推之,坠楼下死,以妹失足告。其父母初不疑有他也。长女后归于劳氏,生子至数岁,辄死。其第五子之死也,妹附之而言前事,乃知诸子之死,皆其妹为祟也。后又举一子亦死,至第七子,得无恙。或劳氏尚不应无后,故延其一线与?然此子清狂不慧,所有财物皆为其随手散去,不及十年耗矣。后此子未死前一日,呼刀镊之工尽剃其发,亦可怪也。又闻其尚有二女,一最所怜爱,嫁于嵇氏,亦得怪疾而死。
译文:
仁和县唐栖镇乡间有沈姓者,颇有资产。生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从家族里过继了一位男孩为儿子。父母与他们商量好:“所有田产,都给儿子。其他银钱、衣服、古董之类的,两个女儿平分。”长女私下算计:如果没有妹妹,那么那些东西就全都归我了。一天与妹妹下楼,从后边推她,妹妹坠下楼而死,于是跟家人说妹妹是失足跌下死的,父母也没有怀疑此事。
长女后来嫁给了劳氏,每每生子到了几岁,必死。等到第五个儿子死时,妹妹的鬼魂附体说出了前边的事,大家才知道前边几个孩子的死都是妹妹在讨命所致。后来又生了一个孩子,也死了。到了第七个,倒是没事,也许是劳氏不应断后吧,给他家留下香火。不过这个孩子放荡不羁,家里所有财物都是随手散去,不到十年,家财耗尽。后来此子死前一天,叫来理发的把自己头发全部剔除,不知是什么意思。长女还生了两个女儿,其中一个最为怜爱,嫁于嵇氏,也是得怪病而死的。
怨杀2
原文:
胡氏,湖北人,故为倡,后倦于风尘,乃以其所生女嫁刘某,而从之居。胡颇有所蓄,刘夫妇善事之。不数年,胡所蓄尽归于刘,于是刘意日益怠,久之女亦偃蹇,不甚顾其母。胡老且病,委顿
以身济兽佛教故事
床褥,竟无过问者,虽饮食不时得,医药无论矣。胡愤恨而死。后刘所生子女,皆至数岁而死,死时辄曰:“婆来矣!”婆者,其子女呼其外祖母也。乃知胡为祟云。此与沈女事相类。传曰:子身之贰也,报之于其子女。亦犹报之于其身矣。
译文:
胡氏,湖北人,曾经为歌妓,后来厌倦风尘,就把自己生的女儿嫁给了刘某,自己和他们一起住。
胡氏颇有积蓄,刘夫妇对她也不错。没几年,胡氏的积蓄都渐渐归到刘某那里,于是刘的态度就日益不同了。而女儿也渐渐傲慢起来,不怎么照顾胡氏。胡老且病,躺倒在病床上,竟无人过问,即使是饮食也不容易得到,更别说医药了。不就胡愤恨而死。之后刘所生子女,都是到了几岁就死去,死时都说:“婆婆来了!”当地人管姥姥叫婆婆。这才知道是胡氏来讨债。孩子是自己的心肝,报应在子女身上,就相当于报应在作恶者自己身上一样了。
讨命
原文:
沈某,亦苏州人,当兵乱时,逃至上海,颇有口辩。泰西人之商于沪渎者,延之至其寓,使佐会计,大有所获。偶见一舟人妇,艳之,欲娶为妻;而此妇喜其多金,亦愿委身,惟故有夫在,计无所出。妇有所善妇曰长子者,素以姊称之,因与谋焉。长子曰:“易耳。”乃赁其舟,伪欲如某处。至黄浦,风浪颇急,舟人持篙立船头,长子曰:“帆太高,宜下之。”亲出指点,突挤舟人坠江中,反号呼拯救,则无及矣。妇既丧其夫,遂归于沈。及乱定,沈与妇返苏州,生计充裕,甚自得也。妇忽得怪疾,辄自语曰:“来矣!来矣!”遂瞑眩而仆,如是者几年余。一日张目曰:“今日真来矣!”仆地遂绝。长子仍居沪上,于妇死前数日,忽若与人争辩者,曰:“此尔妇之谋,何预我事?”又曰:“无多言,从尔去。”遂赴水而死。
译文:
苏州人沈某,口才很好,兵乱时,逃到了上海。在上海做贸易的西洋人,邀请他到公寓里,做会计,收入很高。一次偶然见到一位船夫的老婆,很是喜欢,想娶来做妻子。这个女人也看上了沈某的财富,原意委身于他,但自己还有丈夫,不知怎么办。
妇人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长子,平时以姐妹相称,就和她商量此事。长子说:“这个容易。”
不久长子租妇人家的船,假装去某个地方。到了黄浦,风浪颇急,船夫持蒿站在船头,长子说:“帆太高,应该降下来。”亲自过去指点,突然就将船夫挤掉入水里,还大声叫人来救,其实根本来不及的。
妇人既然死了丈夫,就名正言顺地嫁给了沈某。等到了兵乱平定,沈与妇返回苏州,做起了自己的生意,日子过得很舒服。可是后来妇人得了一种怪病,经常自言自语说:“来了、来了。”然后就眩晕而昏倒过去,这个样子前后有几年了。一天大张眼睛说:“这回真的来了!”之后倒地而死。
她的那位好友长子仍住在上海,在妇人死前的几天,忽然好像与人争辩的样子,说“这是你女人算计你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又说:“别说了,我跟你去。”然后投水而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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