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人、僧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鬼、人、僧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鬼、人、僧

鬼、人、僧
我出家前。遇到一件稀奇事: 二十一岁的布衣族斑小姐。租住我的房子。在楼下。我每天早晚课后。开录音机念佛。她说:「王叔。我越听越好听。听了好舒服。」 我说:「肯定你善根很好。你每天听。我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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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她有时也上来听。我给她一本《念佛感应录》。封面有佛像。她除了吃饭、做事。就是看《感应录》、念佛。 有一天。她对我说:「为什么你的佛书这么厉害?」 我问:「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她说:她的弟弟今年二十岁。找了个女朋友。被女鬼附身。斑小姐拿回《念佛感应录》后。她弟弟的女朋友就不敢进她的房间了。因为附身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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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书上放光。不能进来房间。也不让她进去。并要求斑小姐把书包起来。斑小姐用红纸包起来。她就敢进了。 (点评:因为书的封面印有佛像。佛像在那里自然放光。并非凡人能为佛开光。有善根的鬼见了佛光。就能得度。或者超生善道。或者径生净土;没有善根的鬼。见到佛像上放出的光。会觉得害怕。不敢靠近。所以家中供佛拜佛。不管是铜像、木像。还是纸像。都能祛鬼安宅。家有佛堂。一家吉祥!就是这个道理。) 自从斑小姐念佛后。女鬼说斑小姐身上也有光。但很微弱。并说我身上的光很强。女鬼见到我就跑。害怕。 (点评:人心里只要念佛。身上就有佛光;时间越久。心越虔诚。光越大。如果经常念佛成为习惯。这个人不管走到哪里。白天晚上。身上都有佛光。因为阿弥陀佛是无量光。我们念佛自然身上也沾有佛光。简单比喻。好象一件衣服被香熏染。自然也带有香气一样;熏得越久、越透。香越浓。后来香也就跟着衣服走。念佛人。身有佛光。鬼见远离。不敢接近。) 小斑的女朋友和附身的女鬼之间神识是沟通的。起初她很害怕。不知怎么办。时间久了。女鬼就开始谈她的身世。说:「你们不用害怕。我没有害心。我也是受害者。」 原来这个女鬼生前是重庆的一个大家闺秀。父母只有这一个女儿。长得漂亮。人又聪明。希望她将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家庭。但她十八岁的时候就谈了一个男朋友。家庭条件很差。父母便劝阻她。她始终不听。这样一直拖了三年。她经常夜不归宿。父母很生气。想到小的时候如掌上明珠。长大竟成了这个样子!没有她还好。有她更烦恼。在父母的紧逼之下。女儿反目成仇。干脆不回家了。 (点评:世间夫妻、父女。种种人际关系。都只是缘。看清这一点。心里就会平淡。即使是亲为父子。也是各有各命。不能相代。父母固爱子女。但要爱之有方。子女有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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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力命运。要在尊重子女业力命运前提下。以经验指导。用爱心规劝。切忌把子女当作自己的私有物。不尊重他的独立存在。强求说:“你是我的儿子。我爱你。所以你一定要听我的。”结果往往酿成悲剧。反爱为恨。反亲为仇。遗现世愧恨。结来生恶缘。又是何苦呢!所以为人。要知道万事有缘。不可勉强。更要学佛念佛。以求往生。永出轮回。善导大师说:“父母妻儿百千万。非是菩提增上缘;念念相缠入恶道。分身受报不相知。”深值警惕啊!) 有一次。女儿在男朋友的劝说下回到家里。想与父母缓和关系。结果又发生了争执。父亲一气之下就用手卡她的脖子。在激烈的争斗中。她一下子挣脱出来。看见街上行驶的摩托车。急忙跳上去。骑摩托车的人从反光镜中看到后面有人。回过头来又看不到人;过一会儿。又从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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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镜中看到有人。回头又见不到人。这样好几次。把他吓坏了。真是大白天见到鬼了!赶紧加速。一回到家。把车往那儿一摔。立即跑回房。这个女孩也被摔了下来。起来一拍。没有身体。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点评:这个女孩在激烈的争斗中。神情高度集中。一心专注怎样挣脱出来。直到卡死。都是如此;而一旦已死。神识即不受身体束缚。即随着死前一念心力的强大惯性。突然挣脱出来。而这时她本人并不知已死。这就是所谓的“人死而神不灭”。绝无“死了死了。一死百了”的事。) 斑小姐的弟弟和他的女朋友从贵阳去重庆旅游。女鬼觉得他的女朋友合适。便一下子附上了。才附上去时。连喘气都不顺畅。女鬼告诉她:「我被人杀了。」他们二人没有心思再旅游。赶紧返回。于是女鬼也一道来了。 至于为什么单单附上贵阳来的这个女孩。据女鬼说。她阴气重。附得上。别人附不上。 (点评:人的体质。各有不同。阴气重的人。鬼附得上;阳气盛的人。鬼附不上。但不管阴虚还是阳盛。只要念佛。身有佛光。受佛保护。一切鬼都不附不上。要么怕而远离。要么敬而合掌。所以养成念佛的习惯很重要。尤其年老体弱的人。久病缠身的人。临将就亡的人。福报销尽祸运来临的人。阳气耗散。往往容易看见鬼。被鬼附身。被鬼捉弄。被鬼牵引;还有旅途疲劳、异地心虚、临时受惊、长期郁结等。都容易被鬼乘隙。这时就更要念佛了。鬼皆有他心通。如果有人自认为胆大。体壮。不怕鬼。也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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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被更强悍的鬼整治。不论何人。不论何时、何处。欲求祛鬼攘灾、平安吉祥。最好念佛。) 女鬼白天附在那个女孩身上休息。下午四点到早上四点这段时间。就去舞厅、酒吧。在那里喝酒、抽烟。那里还有十多个男鬼。一天。女鬼说:「我要带十几个同伴来。都是在舞厅争风吃醋被杀死的。到处串。你不用害怕。只需要买烟给他们抽。」到时候点上十多支烟。放在烟缸上。好像有人吸一样。一闪一灭。烧完了。这些男鬼就都走了。 (点评:经言:鬼昼伏夜游。从日垂暮至天将明。群鬼出游。故而夜间行路。更应念佛。边走边念。群鬼远远地就看见佛光。自动避离了。舞厅、酒吧、赌场等声色娱乐场所。正派人不去。不三不四的鬼都喜欢聚在那里。见到有机可乘。便鼓捣人心。酿成祸事。所以这些地方实是人鬼交感。祸事不断。如同阳光照不到的阴沟。细菌、杂秽滋生繁多。品质端方的人。千万不可涉足如此场所。免被邪人所染。邪鬼所缠。) 女鬼经常讲一些事给那个女孩听。女孩又转述给别人。但听的人都说她是精神病。没人相信她。斑小姐把这事儿说给我听。我相信。便讲道理给她听。请斑小姐转告。让她们一起念佛。开始。斑小姐、她弟弟。还有他的女朋友三个人念。那女鬼受不了。全身痛。要跑。我告诉他们让女鬼也一起念。女鬼一起念佛就觉得很舒服。我劝他们四人(包括女鬼)归依。求生净土。求解脱。但女鬼不干。要报仇。 点评:可知此女鬼。善根太浅。也是积恨太深。呜呼!本为父女。今作怨仇;人生虚假。有何意味。奉劝世人。世情看轻。佛法看重。同生极乐净土。永作菩提眷属。 我走的前一天。斑小姐、她弟及女友来拜佛。我又劝女鬼千万不要报仇。他们告诉我:只有他们三个人进得来。女鬼在外面。三个人出去后。女鬼便附上身。说她刚才只能呆在外面大路上。不能进去。伤心地大哭。问她什么原因。她说好苦。你们都进去了。有两个大菩萨站在门口不让她进。吼她说:「这是你来的地方吗!」 点评:念佛人所居之地。有护法神保护。妖厉鬼怪。不得进入。 我走的时候。交待一位莲友带他们到龙泉寺为四人归依。劝她们常念阿弥陀佛。也不知后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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