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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安徽省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暨公法与教规关系研讨会召开-大陆教界内容
佛教在线安徽讯 安徽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暨“公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近日在合肥召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孙丽芳、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陈昌虎,部、局相关引导以及全省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总干事,九华山佛教协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教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上,省委统战部传达了中心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性团体负责人汇报了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及调和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展;省宗教局传递了百名教职人员培优工程研修班相关情况。“公法与教规的关系”研讨交流会上,五大教共14名与会人员分别联系实际,围绕“若何理解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若何自觉尊法守法用法、若何在信教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等进行了谈话,交流了本团体研讨活动成果,畅谈了各自的概念,交
孙丽芳在交流研讨时讲话强调,准确处理“公法与教规的关系”,一是要准确熟悉和理解公法和教规的关系,推进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必须既讲公法,又讲教规,既要做好教徒,更要做好公民,要将遵守公法始终放在首位,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司法意识和公民意识,自觉实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二是要鼎力在宗教界进行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从公民、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主义劳动者等多重身份、多种角度去熟悉和思虑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稳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不能一味强调法定权利,不重视法定义务。三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自身扶植,把宪法和司法律例的基本精神融入到规章轨制中,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治理教务的能力作为选拔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必备前提,并结合推进“调和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立案等重点工作,组织卖力进修各项具体规定,把法治思维方法贯穿到每一项日常教务工作中,增强落实公法和教规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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