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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的第一周是首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为响应联合国第65届大会通
作为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要关系。宗教关系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党和政府以及宗教界的广泛共识。
近年来。宗教和谐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近期宗教界开展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就是实践宗教和谐理念的积极尝试。取得了很好效果。
宗教作为一种价值系统和社会现象。涉及个人、群体、社会和国家等诸多层面。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问题相互交织。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宗教和谐作为处理宗教关系的新境界。需要统筹协调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
一要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政教关系在宗教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影响并制约着宗教关系的其他方面。我国坚持政教分离原则。作为多宗教国家。这是实现宗教信仰自由、各宗教一律平等的制度保障。国家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总之。我们追求在政教分离基础上的和谐政教关系。
二要促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关系的和谐。不论选择信仰宗教还是不信仰宗教。都应当得到尊重。都受法律保护。不允许出现权利和义务上的不一致、不平等现象。在不信教群众占多数的地方。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权利;在信教群众居多数的地方。要特别注意保护不信教群众的权利。
三要促进宗教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和谐。我国五大宗教并存的基本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形成的。不论历史长短还是信众多少。也不论是本土产生还是国外传入。我们都予以尊重。平等对待。一碗水端平。不会厚此薄彼。承认差异、相互尊重、彼此包容、团结合作。是我国宗教弥足珍贵的优良
四要促进宗教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宗教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既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乎宗教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宗教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各宗教要鼓励信教群众把爱教与爱国统一起来。把追求来世福报与创造现世幸福统一起来。既做好教徒又做好公民。在积极投身于建设美好家园中践行信仰。
五要促进宗教对外关系的和谐。中国具有悠久的宗教对外友好交流历史。法显、玄奘、鉴真等友好使者的美名蜚声中外。随着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开展同各国、各地区宗教方面的交流交往。介绍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发展状况。增进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要在互相尊重、互相平等基础上进行交流合作。反对插手和控制别国宗教。反对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部事务。
六要促进宗教内部的和谐。宗教内部和谐是实现宗教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慧于中才能秀于外。各宗教要挖掘和弘扬教义思想中的和谐资源。培育中道和谐的宗教文化。反对偏执和狂热。与一切极端势力和邪教组织划清界限。要遵守宗教教规、宗教戒律和宗教道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部团结。宽容对待不同宗教见解。不以教派、宗派名义闹分裂。营造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
原文出处:http://www.fjdh.cn/bnznews/2011/02/121610139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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