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国佛教协会:要求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 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佛教」中国佛教协会:要求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 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中国佛教协会:要求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 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
近日。媒体和网络报道。安奉玄奘大师舍利的西安兴教寺。正面临被“强拆”的困境。兴教寺也向我会反映当地政府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由。在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欲将兴教寺大部分建筑拆除。
西安兴教寺始建
这样一座举世闻名的寺院面临“强拆”。引发了社会各界乃至海内外有关人士的强烈关注。我们对此更深感震惊和忧虑。我会就这一事件做出以下回应:
一、在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寺院建筑。严重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侵犯了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受法律保护。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因此。在未征得兴教寺僧团同意
二、西安兴教寺是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除国务院同意外。不得变更。
1983年4月9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确定汉族地区佛道教全国重点寺观的报告》。其中将兴教寺列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在未经兴教寺僧团同意的情况下。拆除兴教寺的部分建筑。改变寺院的传统建筑格局和设施。将使僧团修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正常宗教活动无法进行。兴教寺必然丧失宗教活动场所的功能。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若将兴教寺改建为佛教文化风景区。更是直接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任何改变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属性的行为。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否则是无效和非法的。
三、佛教寺院不得进行商业运作。去年十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坚决反对和制止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意见》指出。寺观应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行政管理下。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佛、道教界按民主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插手其内部宗教事务。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
我会强烈要求有关方面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感情。切实
原文出处:http://www.fjdh.cn/bnznews/2013/04/133353225059.html
以上是关于「佛教」中国佛教协会:要求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 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佛教」中国佛教协会:要求重视佛教界的合理诉求 保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本文链接:http://www.fzby666.com/xinw/27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