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教寺」李利安: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 ,对于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来说,「兴教寺」李利安: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李利安: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
李利安教授
本来下决心不再陷身于兴教寺事件了。因为最近诸多急要之事缠身。可谓焦头烂额。夜不能寐。可一大早忍不住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兴教寺的最新报道。看到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中国新闻》栏目今天早上的对兴教寺问题的最新报道。其中采访了丝绸之路申遗文本编制组负责人、中国建筑设计院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教授。在这个报道中。学界普遍敬仰的陈教授用比较严厉的措辞说兴教寺僧人在撒谎。用她的话具体来说。就是所谓的两个谎言。央视主持人在播出采访之前的过渡句是“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所以。给观众的印象就是兴教寺散布谎言才是问题的真相。而这两个所谓的谎言直接涉及两个舆论焦点:一是对寺庙建筑的大规模拆除,二是可能随之出现的商业化开发。这不得不让我再就兴教寺问题说几句话。
所谓兴教寺的第一个谎言。陈教授说。兴教寺宽树法师在最近网络盛传的那个视频中所比划的那些要拆的建筑“其实都是不拆的”。兴教寺“大部分都是不拆的”。所谓拆除超过三分之二的说法都是假的。这些比划和数字都属于谎言。那么我们再看新闻中摘取的这个视频的片段以及网络上存在的这个视频的完整内容。宽树法师到底比划了哪些要拆的对象呢?经过我再三查看。法师所比划的那些以及所说的要拆的对象并没有撒谎。法师没有说也没有将要拆对象比划到玄奘三塔、钟鼓楼、大雄宝殿、藏经楼。也没有比划到他们大发慈悲“予以保留”的法堂、卧佛殿、禅堂、中轴线两侧的厢房(这些建筑要拆除的话。就是严重违法!)以及被强行改变用途但也“予以保留”的大遍觉堂。而是比划到兴慈楼、僧寮、三藏院的一部分、民国时期的两个石碑以及石狮、闻慧堂、斋堂。并说如果拆除这些建筑。兴教寺功能性建筑几乎全没有了。在法师比划的这些对象中。兴慈楼、僧寮、三藏院的一部分、斋堂都是处于这个新闻中陈教授所出示的要拆除的建筑(图中标为红色)。图中看不清民国石碑的命运。但据寺院提供的区文物局的拆除示意图。这两处石碑和石狮子是清清楚楚地要被拆除的。
至于闻慧堂。这个民国期间由太虚大师亲笔题匾的建筑。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恢复。前些年重新
所谓第二个谎言。陈教授在采访中对中央电视台记者说。“第二个谎言。非说是跟房地产有关。这也是绝对不成立的”。可是在这个视频中。宽树法师说的是:“借着申遗来作一些拉动地方经济的这么一些建设。这对宗教活动场所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破坏。”“不能因为申遗而破坏了寺院原有的安静。寺院的这种环境。破坏了寺院正常的宗教活动。”“如果拿宗教活动场所、拿寺院来搭台,经济唱戏,我觉得这不符符合......”可见,法师未提什么房地产,也没有说申遗本身包括经济开发项目,而是说“借着申遗”来做一些拉动经济的项目。当然。我们不这么局限于字眼。也不就未来可能展开的开发做评论(只要保证寺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能彰显和发挥文化资源的价值。则不是不可以)。就说僧人对经济性开发对兴教寺影响的担忧。难道也算是谎言吗?由长安区招商局发布的公开信息显示。“西安兴教寺旅游区项目”的目标是对“兴教寺周边区域实施综合利用。以兴教寺为景区核心。建设一个融旅游、文化、商贸、园林、观光、休闲度假、宗教体验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在《2011年西洽会长安区项目集中签约成果》中的第七项。“兴教寺佛教文化旅游景区。由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8000万元。”另据《2012年西安市长安区重点招商项目》。位列第10的就是“西安兴教寺旅游区项目”。其中说“该项目位于长安区杜曲街道。是唐代樊川八大寺院之首。现由殿房、藏经楼和塔院三部分组成。项目规划范围内有东韦
既然有了这么明显的开发意图。即使仅仅是意图。难道僧人们不能担心吗。不能表达他们的态度吗?难道这也是谎言吗?其实陈教授也没有说谎。因为在陈教授的本次业务之内。的确是没有商业开发项目的。可是她只是负责申遗工作的。仅仅负责申遗的专家有什么资格断定在申遗之外当地有关部门现在或未来的开发项目就“绝对不成立”呢?更何况用“第二个谎言”这样带有攻击性污蔑性的语言。这让我惊讶不已。
株洲网编者按:本文作者“南山听梦”是兴教寺的一位常住僧人。虽然他曾努力远离兴教寺事件的漩涡中心。但玄奘塔下的震荡却让生活于此的僧团无法回避。“南山听梦”是兴教寺事件发生以来。首次公开发声的僧人亲历者。基于某些因素的考虑。本文作者选择使用笔名“南山听梦”发表文章。对此。我们深表理解。该文为我们还原了玄奘塔下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人和事。以及这些人与事背后的思考。
其实申遗不申遗。拆除多少建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对这些事情有决定权。至少也应该是有话语权和知情权。(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一、2013年4月24日
此时是零晨两点。失眠——基于对“拆庙”一词进行思考。
兴教寺事件我只是一个围观者。甚至有意回避。对于一个千年古刹来说。因为兵事、匪祸。火灾、地震。政治。外教等等。拆毁几栋房子。就像小儿学步。跌跌撞撞都是过程。祖师早有说法——山前一片闲田地。叉手叮咛问祖翁;几度卖来还自买。为怜松竹引清风。
2013年3月28日早晨。兴教寺外围被挖坑。兴教寺开始了关门限入的状态。兴教寺僧众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了。信徒不知所措四处询问奔走。其实僧团已是束手待命。这天下午来了一位海外的著名学者。在拜谒玄奘塔时。他听到了游客白热化地议论着塔后三藏院要被拆除。他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解读和践行给了兴教寺一点指导。信徒开始自发诵经祈祷。不知哪位菩萨发了兴教寺的公开信。这些偶然的信息开始碰撞。我去了南方……
有些事明明知道结果。却常常被过程羁绊。兴教寺事件。暂时得到一个对峙的搁置。这时我们需要冷静思考。其实兴教寺的事没有结束。这只是从唇枪舌战变成了暗流涌动(政府在山下那片刚平出来的庄稼地上。已经在修停车场了。但现实的情况是。备受争议中的兴教寺仍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从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变成了全方位地审视……
二、2013年4月26日
滥充僧伦。尽当恪守。兴教寺僧团一致沉默的态度。
对“兴教寺事件”本身不做介入式说明。只是对一些相关的概念不由自主地思考。其实与禅无关。因为努力远离人间烟火。所以戏谑为“禅思”。在教言教。先说“什么叫拆庙”。
记得三藏院的雕塑刚刚贴金完成后。地方管理者赞叹工艺精良和规模恢弘。当时要把这组建筑评定为二级文物。兴教寺说这是新建筑。文物局说认定文物不光仅仅看年代。兴教寺最终拒绝了“二级文物”的认定。因为这组建筑要经常开展宗教生活。肯定要定期和及时维修。一旦被认定为文物。文物的维修批复手续繁杂耗时。那样会影响宗教生活。这次说它不是文物了。看来文物的界定主要看它有没有被最终定性为“文物”。
陈同滨教授在央视辟谣中说僧人撒谎。大抵是因为兴教寺要拆除的建筑不是文物。僧人把拆不是文物的建筑说成“拆庙”是说谎。陈教授“拆庙”概念的标准——看是不是文物。但是“文物”的概念怎么样界定呢?如果这些建筑几年前被评定为“二级文物”。说拆这些建筑才能说成是拆庙。那样僧人说拆庙就不是撒谎了。哎!看来出家人就是老实不会运作!陈教授还说拆了以后要重新给僧人安置。这样寺院是实际上被扩大了。这样好的事。她就想不通怎么能说成“拆庙&rdquo
李利安教授与陈教授的观点不同。大抵是只要拆的是宗教场所内还在用于宗教活动的建筑就是“拆庙”。无论拆得多或少。性质是一样的。
我同意李教授的观点。但是我还有一点想法。要更全面的思考这个问题。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应该有三个要素:一教职人员、二宗教建筑、三宗教活动。破坏了三个要素中一个或两个
那么这三个要素都存在就不是拆庙了吗?不是!有一种更隐晦的“拆庙”形式。就是改变这三个要素的性质。像《红楼梦》中妙玉住的地方——建筑只是大观园中的一个景点。妙玉本身是花钱买来应景的点缀。相似的拜佛诵经吃茶只是供主家消闲娱乐罢了。至于曹雪芹也没有把妙玉看成一般的僧尼。他把妙玉和一帮世俗仕女贵妇人一样看做脂粉裙钗之流。庙院是景色。僧人是奴才。“宗教活动”是大戏。
这样看来正常的宗教活动场所仅有教职人员、建筑、宗教活动三要素还不行。更要始终保障教职人员是主人。宗教建筑是圣物。不仅仅是文物。不是文物的建筑或塑像也是圣物。宗教活动是所有信众的宗教生活和功课。
现在似乎流行建大观园。倒是比当年贾府营建宅子简单多了。不用自己在大观院里建一个寺庙。只要把原来的寺院圈进去。然后等原来的教职人员沦落为文化产业的在职人员。不用买一些人来当假和尚或假道士。免费省事。宗教只有落下骂名了。
纵观中国历史。佛教自从传入之后。每一个文明全盛的时期。对佛教都保持了宽容和敬畏。而“拆庙”“灭佛”常常伴随着王朝的衰落和政治的昏庸!
在“兴教寺事件”中。其实申遗不申遗。拆除多少建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对这些事情有决定权。至少也应该是有话语权和知情权。
玄奘塔是圣物。要供所有群众修学使用——僧团是宗教群众的代表和中心。僧团是宗教生活的主体。必须掌管宗教活动事务。才是宗教不变质的前提。才是本真吧!
------------------------------------------------------------------
更多兴教寺事件相关文章
------------------------------------------------------------------
原文出处:http://www.fjdh.cn/bnznews/2013/05/091457232459.html
以上是关于「兴教寺」李利安: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佛学知识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兴教寺」李利安: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本文链接:http://www.fzby666.com/xinw/27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