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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14年国内宗教利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十大热点述评
在过去的一年中。宗教界在不断思考和探索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而社会也在不断认识到宗教的存在和所起的积极作用。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我们盘点2014年十大宗教热点。期冀能有更多的思考与感悟——
■《关于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的通知》:
加强宗教慈善活动的管理需要团体和政府共同努力
生命树重度脑瘫孤儿音乐之家员工合唱《最珍贵的角落》。
2014年5月5日。民政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自2013年初民间收养孤儿、弃婴问题被社会各界关注之后。政府专门针对宗教界收养孤儿、弃婴而特别制定的。《通知》下发后。引起社会关注与讨论:有人说这是民间慈善机构的好消息。也有人对“不得强制孤儿、弃婴信仰宗教”难以理解。
点评:在加强宗教慈善团体自身制度建设、提高其专业化水准的同时。政府部门也要有相应的科学管理、监理予以配套。例如《通知》提到的“为宗教界收留的孤儿、弃婴查找监护人。办理户籍登记”;“适度减免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的治病费用。减轻其经济负担”;“帮助宗教界收留的孤儿、弃婴入学就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减免相关费用”等等。就需要各地公安、卫生、教育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宗教政策长期以来贯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固然有很多优点。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宗教团体资金的流动。我国宗教活动场所分布并非十分均匀。特别是名山大川、宗教圣地集中了大量宗教活动场所。而那里往往并非是人口稠密地区。如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宗教团体募集的资金只能本地管、本地用。则会造成大量善款闲置。这对于宗教界和全社会都是一种资源浪费。也有悖于捐资者的初衷。
■中道思想研讨会:伊斯兰教倡导坚守中道。远离极端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于2014年5月14日至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了以“坚守中道。远离极端”为主题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研讨会。与会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知名阿訇、毛拉等100余名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专家学者共同阐释了伊斯兰教所蕴含的爱国、和谐、团结的中道思想。批驳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歪理邪说。强烈谴责了暴力恐怖活动。并通过了《坚守中道。远离极端》倡议书。号召广大穆斯林群众坚守中道、正信正行、抵制极端。
点评:近年来。极少数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暴力恐怖分子违背《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间正义。不断制造流血事件。残酷杀害无辜群众。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这些充斥着暴力恐怖的罪恶行径。受到了包括广大穆斯林群众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谴责。这些利用宗教之名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导致部分群众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产生了误解和偏见。使我国伊斯兰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受到严峻挑战。伊斯兰教是倡导中道、谨守中道的宗教;宗教极端思想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的根本精神。不是伊斯兰教。而是对伊斯兰教的恶意篡改、歪曲利用。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是在挑战人类文明的共同底线。暴恐分子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
中道思想既是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伊斯兰教界人士纷纷表示。要广泛宣传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继续发扬爱国、爱教、爱民的优良传统。旗帜鲜明地反对宗教极端思想。通过科学讲经解经。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正确理解教义、教规。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成为中道思想的践行者、中道价值的传承者和中道精神的弘扬者。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60周年:
基督教中国化就是要实现中国基督教的“自我”
2014年8月5日至6日。中国基督教全国“两会”在上海举行纪念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60周年暨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负责人、全国各地基督教界代表人士18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出席会议。中央统战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代表、基督教研究专家学者和海外部分基督教界友好人士应邀出席研讨会。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牧师在致辞中说。1954年7月22日至8月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基督教第一次全国会议上。正式成立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教会开始真正成为由中国基督徒独立自主自办的教会。中国教会逐渐改变了在中国人民中的印象。中国基督教逐渐改变了“洋教”的面貌。60年来。全国及各地三自爱国组织带领广大基督徒坚持自治、自养、自传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走爱国爱教道路。使中国基督教成为中国基督徒自办的事业。提高了广大信徒的爱国主义觉悟;带领中国教会坚持联合礼拜。使中国教会进入后宗派时期。走上合一道路;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推动中国教会的神学教育、文字出版、神学思想建设、社会服务、对外交往等各项事工不断向前发展。
点评:中国化是一个“老命题”。自基督教传入中国之日起。基督教中国化这一问题就已存在。无论立足于历史还是现实。基督教中国化都显得十分迫切而必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三自爱国运动与本色化和自立运动一脉相承。并秉承爱国与爱教相统一的精神。初步实现了中国教会的自治、自养、自传。使中国基督教成为中国人自己的基督教会。上世纪90年代末。丁光训主教又进一步提出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在中国教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的主张。将基督教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推向了深入。
然而。这一过程是一波三折的。基督教中国化虽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面临着与中国文化、社会之间的张力的难题。这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和中国基督教的健康发展都存在着一定的困扰。
基督教中国化就是要实现中国基督教的“自我”。其关键是通过神学思想建设。建立中国基督教自己的神学思想体系。并用以指导教会事工的开展、信徒灵命的培养和教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基督教中国化这项重任落在每个中国基督徒及其团体的肩上。中国基督徒及其团体需要以睿智和毅力来回应基督教中国化这个“老命题”提出的新担当。
■教宗方济各的电文:乐观面对中梵关系
教宗方济各在前往韩国途中。
天主教第226任教宗方济各2014年8月14日赴韩国访问。当他所乘坐的专机飞越中国领空时。按照教廷礼仪。向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和中国人民发送了问候电报。教宗方济各在电文中说。“在进入中国领空之际。我向阁下及贵国人民送上良好祝福。愿神祝福贵国和平幸福。”教宗若望保禄二世1989年出访韩国时。中国曾拒绝让其专机飞越中国领空。而此次教宗方济各获准飞越中国领空。被视为中国与梵蒂冈关系向前迈进的一步。方济各教宗在圆满完成对韩国的牧灵访问、返回梵蒂冈的专机上接受随行记者采访时坦言:“你问我想不想去中国?当然想。甚至是明天。”
点评:自上世纪以来。从约翰·保罗二世、本笃十六世至方济各。踏足中国成为历任教宗的夙愿。天主教会在全球拥有12亿信众。占世界总人口的17.5%。中国的天主教徒大约为560万至800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0.4%至0.62%。近邻韩国目前天主教徒已占总人口的1/10。近550万。由此。我们不难理解教宗的急切心情。显然。实现中梵对话已成为梵蒂冈在亚洲的首要外交要务。
教宗被允许飞越中国领空。所释放出来的信号无疑是积极的。一是两位新任领导人共同具有的务实作风不仅促成了前期的良好互动。也将会为今后中梵关系的彻底改善提供条件。二是横亘在中梵之间的主教任命、梵蒂冈与台湾建交及“封圣”问题都应予以正视。双方的善意与智慧足可以解决这些历史问题。三是应该对中梵关系改善中的困难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总之。对中梵关系应乐观面对。但需稳步进行。期待水到渠成。
■第27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大会:互动与交流
主办方隆重迎请出席第27届“世佛联”大会的代表嘉宾。
第27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大会于2014年10月16日至18日在陕西宝鸡成功举办。本届大会是中国佛教协会第一次承办“世
点评:本届“世佛联”大会的成功举办。是中国佛教协会与“世佛联”交往史上的盛事。也是全世界佛教徒增进法谊、加强团结的盛会。必将进一步提高中国佛教界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使世界人民能够真正认识中国、认识中国佛教、认识中国文化。
“世佛联”首次来到中国内地。主要是非官方组织在协调和操作。表达的是中国佛教界与世界的互动与交流。这种宗教外交的好处是。可以通过文化沟通。实现非政治化的价值取向。更容易让外界接受和认同中国理念。此外。官方对宗教也日益重视。认识到宗教外交可以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这种有效的官民互动。体现出中国对宗教事务实践的日益熟稔及自信与开放的心态。
■宗教院校授予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招收首批博士生:
宗教教育走向正规化
中国佛学院首届5名新入学博士研究生与相关领导合影。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
点评:随着宗教界一系列完备教育体制的动作。宗教教育的正规化被提上议事日程。所谓教育的正规化。就是要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程序来做好教育工作。与社会上的正规化教育相比。目前。宗教教育还存在着初、中、高级层次不清、衔接不紧、随意伸缩学制的问题。存在着随意聘用师资、随意使用教材、随意开设课程、随意招收学僧等问题。这些都说明宗教教育尚未真正走上正规化的发展道路。
宗教教育和宗教人才培养模式的确不能全盘套用一般社会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宗教不需要“教育”。宗教人才不需要“培养”。也不意味着宗教教育和宗教人才培养可以脱离或无视一般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而毋须走正规化的发展道路。
■第三届国际道教论坛:彰显中国道教风貌
第三届国际道教论坛现场。
第三届国际道教论坛于2014年11月25日至26日在江西鹰潭举行。来自
中国道教协会会长任法融在致辞中说。第三届国际道教论坛承担了继承与弘扬包括道教在内的传统文化的使命。不仅着眼于海内外道教界、学术界、其他社会各界在文化层面的交流互动。还着力于凸显道教中有益于现代社会、有助于促进和谐世界的理念和思想。让更多的人认识“道德”文化的价值。为化解当今世界面临的种种问题奉献道教智慧。
点评: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彰显了我国道教思想的深邃内涵。展现了当代中国道教的精神风貌。对弘扬道教优秀文化、促进中华传统文化进一步走向世界产生了积极影响。国际道教论坛已成为全世界道教徒对话、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中华文明的复兴。首先需要恢复对本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的自信。举办大型文化论坛。不失为恢复自信的一个举措。当然。论坛之后。还需要进一步思考本民族的传统信仰和文化。从中发掘出能适应现代社会的积极因素。确定新的发展方向。这也正是举办论坛的意义所在。中国道教正在走向世界。这次论坛上有许多“洋道士”。数量超过往届。这说明作为中国本土传统宗教的道教在境外同样具有感召力和传播力。也说明“普世性”并非西方宗教独有。这些“洋教士”在传播道教的过程中。既向西方社会展示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又
■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佛、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
保护与规范并行
北京广济寺悬挂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
2014年12月4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了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海南、重庆、甘肃10省(直辖市)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基本信息。这是2014年国宗局公布的第二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基本信息;2014年4月。国宗局首批公布了北京、上海、浙江、山东4省(直辖市)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基本信息。
点评:这项工作有利于帮助信众辨别合法宗教场所。有利于宗教场所的活动受到保护、利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利于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挤压非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宗教活动的空间。在我国。佛教、道教宗教活动场所。很多位于风景名胜区或本身就是著名的文物古迹。2012年。针对宗教旅游出现的一些乱象。国宗局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局对各省(直辖市)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的公布。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依法规范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保护佛、道教界合法权益。方便社会公众识别和监督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制止违规开展宗教活动和假冒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欺诈信众、借教敛财等问题。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
■首个国家公祭日:国之祭。民之愿
声声梵呗安抚亡灵。
2014年12月13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入南京。对我同胞实施长达40多天灭绝人性的大屠杀。30万生灵惨遭杀戮。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当天。南京市五大宗教按照仪规。开展公祭日纪念活动。哀悼死难同胞。祝愿国富民强。祈求世界和平。南京市佛教协会主办的中、日、韩佛教界纪念活动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举行。三国法师参加公祭仪式。举行“世界和平法会”。开展烛光祭和守灵活动等。寄托哀思。祈祷和平。南京市道教界在天后宫举行死难同胞超拔公祭仪式。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在净觉寺举行以“追忆历史、悼念亡者、祈求和平”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南京市天主
点评:2014年12月13日举行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首个国家公祭日。是最高规格的国家祭祀。国之祭。民之愿。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讲话。五星红旗半降。《和平宣言》声起。国家公祭鼎亮相。在这一刻。凝聚起了个体意志。担当起了民众意愿。
中华文化没有“原罪”意识。有的是肯定人生之价值、承受人生之福德的观念。人在祭祀时。对生命的敬畏体现为更多纪念亡者的生命价值、德业而少及于罪孽、仇恨、报复等。这种躬自厚己而薄责于人的风格。最能体现中华民族宽恕、忠厚的人文精神。因此。我们从习主席在公祭仪式上的讲话中才读到了对拉贝、辛德贝格、马吉等人的感恩。以及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语:“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
国家公祭所体现出对生命价值的敬畏。上接“民为邦本”的古训。下连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执政理念。唯有充分肯定现实之生命存在本来具有崇高的价值。且让每一个个体都切实感受到生命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时候。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之日。这是此次南京国家公祭的更深一层意义。
■《宗教事务条例》公布10周年:
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建设初见成果
2014年12月26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举行《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1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点评:2004年11月30日由国务院正式颁布的《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其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建设进程迈入全新阶段。《条例》是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以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条例》颁布10年来。宗教工作实现了由主要依政策办事向依法管理的转变。保障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拥护。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支持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条例》颁布与实施的10年。也是执法者与守法者接受教育和共同促进法规实施的10年。只有两者形成良性互动。我们才能寄希望于宗教法治更加光辉的明天。
(本报记者吴艳综合整理。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原文出处:http://www.fjdh.cn/bnznews/2015/01/090757337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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