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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陕西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香云网西安讯 2018年8月24日,陕西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应到81人,实到70人,因病因事请假11人,出席人数符合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习新时代
会议听取了宽旭副会长通报的省佛教协会2018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国旗进寺庙、治理佛教商业化、协助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理事会决定免去学诚陕西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职务。宣布了陕西省佛教协会七届七次会长会议关于免去学诚陕西法门寺佛学院院长和陕西省扶风法门寺住持职务的决定。
会议认为,2018年以来,陕西省佛教协会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爱国爱教,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引导信众正信正行,发展佛教弘法、教育、文化和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海外联谊和对外友好交流,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后工作部署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要求,要把党的十九大对宗教工作的新要求转化为全省佛教事业发展的新动力、新成效,要把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贯穿于会务、教务和佛教事务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佛教界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守法遵纪自觉性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履职尽责、健全制度,提升我省佛教和佛协工作法治化水平。
会议号召,全省佛教界要积极响应《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深刻理解在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重要意义,树立爱护国旗、尊重国旗意识、维护国旗尊严。认真学习《国旗法》,组织好挂国旗、唱国歌,培养和激发僧众与信教群众爱国热情、爱国情操,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认为,佛教商业化问题不仅严重违反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佛教清净庄严形象,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极大危害佛教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环境下,一些僧人戒律松弛、在社会风气裹挟下以教牟利,导致商业化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反映较为强烈。全省佛教界应认真落实国家宗教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配合政府做好治理佛教商业化工作,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对佛教活动场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宣传和引导,增强对商业化所涉及的种种行为的辨识力,坚决商业化问题。深入开展生态寺院建设活动,积极推动文明敬香,严禁烧高香、烧大香、烧头香等乱象。秦岭生态保护区是我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天然生态屏障,保护好大秦岭,让绿水青山永续,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责任。秦岭生态保护区所在寺院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在秦岭保护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和现实意义,增强改善寺院周边环境和提升美丽寺院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协助当地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和违规改扩建行为。坚决反对违规修建大型露天佛教造像,坚决反对商业资本投资承包经营寺庙,坚决反对借教敛财行为,依法维护佛教合法权益,促进佛教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教风建设关系佛教的生存发展,关系佛教的久住,关系四众的法身慧命,关系广大信众的信仰根基。当前
会议要求,以省佛协第七次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道风建设和僧才培养的意见》和《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为指导,充分认识教风建设重要性和迫切性,持之以恒强化道风学风,毫不动摇地将教风建设作为佛教自身建设的根基,去迷还觉,去染还净,维护佛教清净庄严整体形象。
会议号召,全省佛教界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发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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