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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召开八届二次理事会暨庆祝成立60周年通知
中国佛学会北京讯 2013年7月23日,中国佛教协会发布关于召开八届二次理事会庆祝中佛协成立六十周年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中国佛教协会召开八届二次理事会庆祝中佛协成立六十周年的通知
中佛会字[2013]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
今年适逢我会成立六十周年。为认真回顾我会走过的光辉历程,全面总结建设经验,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经研究,并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同意,我会定于2013年8月下旬在北京人民大会堂
一、会议时间:拟定于2013年8月26日—27日,会期2天。
二、报到时间:2013年8月24日—25日全天报到(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请于25日16时前报到)。
三、报到地点:中信国安第一城福安宫酒店大堂(河北省香河县安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城内)
四、参加会议人员:
1、我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2、我会特邀顾问;
3、我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五、会议主要议程:
1、我会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会:拟请中央领导讲话,传印会长讲话,兄弟宗教团体代表致贺辞。
2、八届二次理事会会议:拟请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讲话,传印会长讲话,学诚副会长作工作报告;分组座谈讨论;祈祷法会等。
六、参会人员往返路费由其所在单位或寺院承担;经费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参会人员往返路费需经我会同意后,由会议会务组报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报销机票票面金额须与行程单金额一致(报销机票时须附行程单),否则不能报销。
七、我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咨议委员会副主席以上领导可各带随行人员一名,其他人员均不得带随行人员出席此次活动。如参会人员因年龄、身体等特殊原因不便出席此次活动者,可以请假,但需由省级佛教协会以书面形式报中国佛教协会。
原文出处:http://www.cnfxh.com/news_content.asp?id=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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