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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现代因果报应录(二十)常住之财戒侵损
现代因果报应录(二十)常住之财戒侵损
善智
民国初年。古月律师在鼓山开悟后。以神通力治
民国
信众请律师讲此牛的因果。律师说:“此牛前身机鼓山监院。某因他家乡另有一座小寺院。他在鼓山任当家师时。将常住的金钱。拿回去给徒弟花用。犯此因果。而堕牛身。所谓:‘因果不爽’”是也。
由此观之。 诸君应有所警惕。牛虽因前世善根。不昧昔今。如非遇得高僧。善解牛意。亦
转载五十四年四月十一日《觉世旬刊》第一八五期
原文出处:http://www.xuefo.com/nr/article16/15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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