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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三次投胎为讨债,讨完财债讨命债
安徽桐城
地方上的人发现命案后。立即告官。你就是当时那地方的县令。师兄把我那三十金拿来贿赂你。案情便草草了结。我因为沉冤未洗。就投胎来做你的弟弟。就是你早已过世的弟
我的师兄也为讨债而来。就是你的大女儿。现已嫁给溧阳潘氏。怀孕将要生产。我死后就到她那里投胎讨命去了。”说完就死了。
[按]这是清朝康熙乙卯年(公元1675年)前五月的事。可见六亲眷属不外乎冤家对头。在没有被人说破时。则眼前膝下都是自己的骨肉;如果被明眼人点破。才知道前后左右都是来讨债的人。但世人仍要为讨债的人积财敛怨。真不知是何用心?
——辑自《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印光大师荐
原文出处:http://www.xuefo.com/nr/article24/236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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